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天津北方网消息:9月6日,天津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发布。划定这条生态红线的依据是什么?生态红线的划定与永久生态保护区有什么关系?生态保护红线会如何管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支持专家郭健。
问题一:生态保护红线是什么概念?
答: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空范围内的区域,具有特殊重要的生态功能,必须严格强制保护,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土地空之间有三个角度,农业之间管控的红线空是18亿亩耕地的红线。城市发展空依赖于城市发展边界管控的拓展,而生态空则依赖于生态保护的红线来保护最重要和特殊的。
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必须按照禁止开发区的要求严格控制和管理,确保生态功能、面积和性质不减少。
问题二:“天津生态保护红线”是什么背景?
答: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和严格坚持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全国应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相应的生态保护体系。天津市从去年年初开始这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按照科学评估、规划协调、上下衔接等步骤进行。年,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形成。
问题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应覆盖两类区域,一类是经科学评估认定的生态功能极其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极其敏感区域,另一类是禁止开发区。
其中,最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主要分布在冀州北部的山区和中部南部的一些潮湿地区。禁止开发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具有生态功能的保护区,也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这两类区域是本次划界的基本范围。按照国家分类标准,天津不存在生态环境极度敏感区。
问题4: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哪些功能区?
答:生态功能是指生态系统可以对人类生活的环境发挥一些独特的生态价值。本次评估的指标涉及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比如冀州山区,不仅有净化空气体、改善气候环境、防风固沙的功能,还有涵养水源的功能。它可以像海绵一样吸收整个生态系统循环中的水分,保证生态系统的水循环。
问题5:天津2014年划定的永久生态保护区与此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有什么关系?
答:2014年,天津市以人大决定的形式,划定了天津市永久生态保护区。这个区域和这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有些重叠。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天津永久生态保护区和本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两项管理制度今后将一并实施。如果空之间存在重叠,将按照最严格的标准进行管理和控制。
这两个管理体系定义的标准和要求是不同的,所以定义的标准和结果也不完全相同。从总体结果来看,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一些永久性生态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这些都是重叠的。此外,一些地区还新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例如,本次评估确定的最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主要分布在冀州北部山区。
面积上,土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天津市土地面积的10%;永久生态保护区总面积2980平方公里,包括红线区和黄线区,占天津市土地面积的25%。这两个区域叠加后,天津总面积为3130平方公里,占天津陆地面积的26.1%,超过天津面积的四分之一。
问题6:京津冀生态红线是否按同一标准执行?
答:生态环境部成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划界办公室。在办公室的协调下,天津、北京、河北按照统一标准划界。省市划界后,在边界对接连接,保证一张生态保护图,保证周边地区生态得到保护。
问题7:划定红线后生态保护如何管理?
答: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分为三个步骤。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开展各种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严禁随意改变用途;其次,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区均有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实施。比如自然保护区有《自然保护区条例》划定后仍需按规定管理,涉及不同保护区的重叠部分,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实施保护管理;第三,国家正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措施。国家办法颁布后,各省市要因地制宜地出台地方性法规,严格按照法规遵守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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