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司机被掐脖 检察官对嫌犯进行司法救助引争议
乘客滋扰司机,检察官提起公诉外还对嫌犯发起司法救助,是何考虑?
据中国之声报道:6月12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乘客滋扰客车司机危害公共安全案”在蒙阴县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王某某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除了以公诉人的身份出现在庭审现场,控诉滋扰客车司机的嫌疑人乘客,还作为司法救助的发起人,救助这名被告人嫌犯。那么,此次救助被告嫌犯出于何种考虑?
检察院认定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
庭审从12日上午10点开始。今天的被告人王某某是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的一名居民,他在今年1月1日去农村老家喝喜酒,下午吃完饭坐上从乡村到县城蒙阴的客车,坐在了司机右后方客车车门边上。客车司机张师傅:
张师傅:“两个妇女把他送上来,看他喝酒。我当时就说,喝酒了不合适。两个送的女的说没事。上来之后呢,他影响乘客上下车,我就劝说了几次,然后到这地方他就从座位上猛地起来,两手掐住我脖子,当时我喘不上气来。我当时考虑到车上拉了十多个人,没有顾他,我紧握着方向盘,把车靠右边停下。很危险,因为这边是一些沟,对面来了一辆大货车。”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宝婕在法庭上展示了案件发生时候车内的监控视频:
王宝婕:“被告人情绪也比较激动,也说了非常不文明的语言,与司机可能有了先前的言语冲突。他个人供述,他非常生气,然后就扑向了驾驶员。”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专职检委杨峰表示,根据以上情况,对被告人起诉的罪名有两个:
杨峰:“公安机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两个罪移送起诉。我们经过审查,也认定公安起诉的这两件事实。”
法庭上辩论的焦点有三个,一个是被告人辩护律师表示,被告人是喝酒后上车被司机言语激怒后才袭击司机的,司机也有责任;另一个焦点是,真实车速是否超过了60公里每小时,第三个焦点是车上实际乘客人数有没有14人。最后法庭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对这三点都予以驳回。
客车司机被掐脖
1.《客车司机被掐脖 检察官对嫌犯进行司法救助引争议》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客车司机被掐脖 检察官对嫌犯进行司法救助引争议》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456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