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二次供水智能管理平台系统的研发、建设和运维,为二次供水设备的集中管理提供支持。

8.所属行业:特种设备制造

9.电话:021-69080885

10.传真号码:021-69080999

11.互联网地址:www.shwpg.com

12.电子邮件:王浩丞@ wapwag.net

13.董事会秘书:王浩丞

1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选不得超过六年。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监督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股东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7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15.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间接持股指转换为发行人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继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857.7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58.36%。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李基宇和孙海玲,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31240.2万股,控制率为73.34%;其中,李姬珍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24857.7万股,孙海玲女士直接持有发行人2587.5万股,总直接持股比例为64.43%;此外,实际控制人通过苗伟投资、伟刚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3795万股,控制率为8.91%。

李继熙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他毕业于中欧国际商学院,获得EMBA和硕士学位。自2016年12月起,任上海市嘉定区政协委员。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任上海凯泉泵业有限公司山东区域业务员;1997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青岛开利泵业有限公司区域总监;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开利泵业有限公司北京区域市场负责人;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任上海熊猫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区域市场主管;从2002年6月开始,他开始自己创业。曾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副总经理、维佩奇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他目前是该公司的董事长。

孙海玲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职业大学环境工程系安全技术专业,2011年起任北京市大兴区政协委员。1997年9月至2000年2月,任开利泵业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0年2月至2002年6月,任上海熊猫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区域市场信息部经理;他于2002年6月开始创业。曾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市场信息部经理、北京熊猫北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佩奇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董事、董事长。他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子公司北京威佩奇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三.资本结构与十大股东

1.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38336.4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为4259.61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2.发行后上市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人数为42,188人,其中前10名股东如下:

第四节股票发行

一、发行股份数:42,596,100股

二、发行价格:5.70元/股

Iii .每股面值:1元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通过对合格投资者的线下询价配售和对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制性a股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的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线下发行425.91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最终网上发行3833.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本期线下投资者弃股10948股,线上投资者弃股104971股,共计115919股,由主承销商承销。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核实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2,797,77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2月18日对本期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第01460003号验资报告。

不及物动词每股发行费用和发行费用的总额和详细构成

1.本次发行总成本38,599,070.00元;其中:赞助及承销费用27,245,283.02元,审计及验资费用2,811,320.75元,律师费2,830,188.68元,信息披露费用4,301,886.79元,发行手续费1,410,390.76元。以上费用不含相应增值税。

2.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每股发行成本为0.91元。

七.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04,198,700.00元。

八.本次发售后市盈率:22.97倍。

九.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25元

X.发行后每股收益:0.25元

第五节财务会计数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6月30日对公司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合并,并对母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合并。本次上市公告将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的详细内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相关信息,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并请注意。

本次上市公告披露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8年1月至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均未经审计。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公司上市后不会单独披露,请投资者注意。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公司于2018年1月至9月已审阅但未经审核的主要财务资料如下:

1.综合平衡表

单位:万元

2.损益汇报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元/股

二、2018年1-9月主要业务情况

2018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97.94万元,比2017年1-9月增长15.48%;2018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404,300元,比2017年1-9月增长25.42%;2018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474,600元,比2017年1-9月增长27.19%。201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增加201.96万元,增长7.40%,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公司继续在区域和行业内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同时进一步优化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2018年1月至9月,公司支付基于对不锈钢市场价格上涨趋势的预期和智能工厂生产效率提高的原因,2017年底和2018年9月底的备货量增加,使得采购商品和领取劳务款项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23.38万。元,增长4.98%;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增值税、房产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各种税费都有所增加。由于公司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公司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三是2018年全年经营业绩预期

公司预计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5350.83万元至67293.1万元,同比增长10.17%-13.4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64.02万元至12669.72万元,同比增长7.09%-16.33%;预计母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111,640,200元至121,697,200元,同比增长5.62%-15.13%,均保持稳定增长。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期后,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订单稳定,采购、生产和销售正常,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公司行业地位和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无重大不确定性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问题。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测是基于现有订单、员工加薪、固定资产转换等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预计2018年全年财务报表不会出现异常变化,不会对发行条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发行人、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详情如下:

自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至上市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1.我们的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公司所在的行业和市场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中签订的销售、采购、贷款等商业合同外,本公司未签订其他对本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及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无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购买、出售或置换主要资产。

7.公司住所未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我们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

10.除正常经营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外部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长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话:021-68824642

传真:021-68801552

主办代表:张兴明、李波

项目共同组织者:楼

项目经理:、林剑山、陈树煌、乐、吕楠

二.上市保荐人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股票上市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已符合公开上市条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上海威佩奇智能水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上海威佩奇智能水有限公司

保荐人: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

1.《威派格股票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威派格股票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685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