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农业界最大的事情是《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很多相关网友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对新管理规定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现在,边肖已经梳理了与农药相关的规章制度,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希望农民朋友关注。

第一批《农药管理条例》中有5个配套规定:《农药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检验管理办法》。

对农药经营者即农业经销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普遍提高了农业经销商的准入门槛。新法规调整了农药管理体制,改变了农药管理中“九龙治水”的现状,将农药登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市场监管等职能委托给农业部门,实行全程监管,解决了监管盲区问题。农药经营者将经历一系列重大变革。不遵守规定将被处以最高10万英镑的罚款。

1.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假药处理

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假药处理。农药有效成分的含量和配方应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农业部根据农药添加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和限用添加剂的名单和限量。

2.农药可以追溯,给农民造成损失。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负有重大责任

根据《农药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可追溯的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记录农药购买、储存、销售等电子账户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进货检验、台帐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库管理、农药废物回收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一旦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给农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不仅农业生产者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农业经营实体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3.对生产假药和劣质农药的举报,将给予奖励

根据《农药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证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家农药生产企业只发放一份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如果遇到生产假农药的;劣质农药生产严重;不再符合农药生产许可条件而继续生产农药,并在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转让、出租或者出借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省农业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非法农药生产活动,有权向农业主管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过调查,应该得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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