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以来,省环保厅组织了对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省环保厅将公布13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南京沁源热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放
7月10日,省环保厅对南京沁源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1号锅炉未建脱硝设施,废气出口氮氧化物439mg/m3,2号、3号锅炉正在建脱硝设施。8月3日,省环保厅对沁源火电废气非法排放进行立案调查,拟处以10万元罚款;8月4日,省环保厅下达了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令,责令沁源热电厂立即纠正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按日处罚。8月17日,省环保厅对沁源热电厂进行了现场复验,发现1号锅炉已停止使用,2号锅炉脱硝设施已建成投产。经监测,2号锅炉废气排放达标。
二、无锡热电厂废气排放问题
3月2日,省环保厅发现无锡热电厂废气超标,移交无锡市环保局调查。经调查,无锡火电公司5台锅炉未建设脱硝设施。3月9日,无锡市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时,5号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60mg/m3、507mg/m3和37.4mg/m3,分别超标0.3倍、4.1倍和0.9倍。3月10日,无锡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无锡火电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其立即纠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按日处罚。3月24日,无锡市环保局发现5号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仍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50.9mg/m3、515mg/m3和36.4mg/m3,超标0.3倍、4.2倍和0.8倍。4月10日,无锡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无锡火电处以3万元罚款。6月10日,无锡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无锡火电拒不纠正污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日处罚。违约金基数为3万元,违约金天数为14天,违约金总额为42万元。6月28日,无锡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无锡火电公司5号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58.6mg/m3、635.8mg/m3和38.5mg/m3,分别超标0.3倍、5.4倍和0.9倍。6月29日,无锡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无锡火电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其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的,按日处罚。7月15日,无锡市环保局发现5号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仍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17.4mg/m3、638.4mg/m3和63.9mg/m3,超标0.1倍、5.4倍和2.2倍。8月17日,无锡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无锡火电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8月20日,无锡市环保局发布每日连续处罚听证会通知,提出对无锡火电拒不改正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每日处罚。违约金基数为5万元,违约金天数为16天,违约金总额为80万元。
三、新沂市东升化工有限公司在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方面不规范
3月6日,省环保厅对新沂市东升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东升化工存在危险废物储存处置不规范、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尾气处理设施除尘脱硫装置等环境违法行为,移交新沂市环保局调查。3月7日,新沂市环保局经济发展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东升化工在3月15日前完成危险废物不规范储存处置的整改工作。3月27日,新沂市环保局经济发展处发出停产通知,责令东胜化工停产整改,并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尾气处理设施除尘脱硫装置。5月5日,新沂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东升化工立即纠正不规范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目前,东升化工已基本完成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
4.常州市路征污水处理厂废水超标排放
3月3日,省环保厅对常州路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路征公司的污染控制设施运行不正常,总排放废水中氨氮浓度为9.12毫克/升。3月9日,省环保厅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令,责令路征公司立即纠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按日处罚。3月16日,省环保厅进行现场复检时,路征公司总废水中氨氮为8.58mg/L。4月23日,省环保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路征公司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罚款22476.1元。5月13日,省环保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拒绝纠正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路征公司处以日罚款。违约金基数为22476.1元,违约金天数为7天,总违约金为157332.7元。3月26日,省环保厅进行现场检查时,路征公司已达到排放标准。
动词 (verb的缩写)中盐昆山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问题
3月31日,省环保厅对中烟昆山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中烟昆山5台锅炉未建脱硝设施,1号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2950mg/m3。氮氧化物424mg/m3,2号锅炉二氧化硫5480mg/m34月3日,省环保厅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令,责令CSSC昆山市立即纠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按日处罚。4月14日,省环保厅进行现场复查,发现中石化昆山一号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2077mg/m3和516mg/m3。5月12日,省环保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CSPC昆山限期纠正废气超标排放,并处以10万元罚款。6月5日,省环保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石化昆山市拒不纠正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日处罚。违约金基数10万元,违约金天数11天,违约金合计110万元。目前,中国石化昆山分公司已拆除5台锅炉。
6.南通奇力电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危险废物存放不规范的问题
5月7日,省环保厅、南通市环保局对南通奇力电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奇力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电镀车间南侧碱液喷淋吸收塔过滤出的碱液呈酸性,周围有明显的酸雾;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废漆渣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含锌污泥、含铬污泥、废漆渣等危险废物长期存放。6月9日,南通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七里公司立即纠正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危险废物存放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8万元罚款。
7.连云港宇力化工有限公司投产未验收等问题
6月5日,群众向环保部举报连云港宇力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6月10日,省环保厅发出通知,要求连云港市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裕利化工年产100吨6B2NA、50吨BAP-AF、300吨MMBA、500吨DMBA等项目已投产试产一年多,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将一车间和二车间的生产工艺改为生产9-芴酮等化工产品。5月18日,灌南县环保局对裕利化工未经环保审批,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改变工艺生产9-芴酮和DMBA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处以12万元罚款。6月24日,连云港市环保局下发通知,限期纠正违法行为,责令玉立化工停止年产100吨6B2NA等项目的试生产。7月16日,灌南县环保局化工园区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裕利化工100t 6B2NA项目已停产。
八、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污水处理厂排放问题
3月13日,省环保厅、涟水县环保局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污水处理厂总出口废水色度较高,总磷16.1mg/L,COD95mg/L。4月10日,涟水县环保局发布了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令和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纠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并建议处以51232.5元罚款。
9.江苏德隆镍业有限公司尚未批准首期建设和延期试生产等环境问题
5月18日,群众向环保部反映,江苏德隆镍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红色粉尘,污染周边环境。6月3日,省环保厅与盐城市和响水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德隆镍业一期二期已延长试生产,竣工后未通过环保验收;未经环保审批建设三相镍铁合金及余热发电项目;二级脱硫塔废气处理设施和烟气在线流量计损坏;一些原材料和炉渣露天堆放,没有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回转窑除尘器布袋和原料粉碎厂彩钢瓦损坏,粉尘外泄;该装置没有处理废机油。6月19日,省环保厅发布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德龙镍业立即纠正相关违法行为;同时,对未经批准的建设、污染控制设施的异常运行和固体废物的不规范处置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8月10日,省环保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德龙镍业未批准首建、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不当、传播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2万元罚款。8月14日,响水县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德龙镍业积极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一期、二期项目停产,三期项目停建。
X.江苏牧羊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危险废物储存不规范
2014年12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江苏扬州木阳控股有限公司露天喷漆,焚烧漆渣,污染环境。2015年1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和扬州、邗江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牧羊控股成套智能饲料加工设备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11月竣工投产,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磷化、电泳生产线未经环保审批建成投产;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无防渗措施和漏液收集装置。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分类存放,危险废物未作标记。一些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储存。1月9日,邗江区环保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牧羊控股有限公司智能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在获得试生产批准前不得投产。1月28日,汉江区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牧羊控股限期改正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16万元罚款;责令牧羊控股磷化电泳生产线停产,罚款12万元。3月17日,省环保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牧阳控股停止生产成套智能饲料加工设备,并对其污染控制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目前,谢博德控股已完成成套智能饲料加工设备建设项目环评修编,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磷化、电泳生产线环评报告,并建成危险废物暂存库。
XI。扬中胜利电镀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
3月2日,省环保厅发现扬中胜利电镀有限公司存在废水超标问题,并移交扬中环保局调查。3月9日,扬中市环保局发现胜利电镀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放池废水COD浓度117mg/L,总铜1.40mg/L,总氰化物1.00mg/L。3月12日,扬中环保局发布责令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胜利电镀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行为。拒不改正的,按日处罚。4月2日,扬中环保局进行现场复查,发现胜利电镀仍超标排放,排放池废水中六价铬浓度为0.404mg/L。4月8日,扬中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胜利电镀限产50%,限期纠正废水超标排放,并罚款3060元。4月23日,扬中市环保局发布日罚决定,对胜利电镀拒绝纠正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进行日罚。罚息基数3060元,罚息天数21天,总罚息64260元。4月20日起,胜利电镀停产,自行整改。
十二、兴化市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排放超标
4月16日,省环保厅对兴化市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兴化热电存在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已移交兴化市环保局进行调查。经调查,兴化热电厂锅炉脱硫脱硝装置未完成;烟气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标。3月22日20:00-23:00,氮氧化物小时平均值分别为319、316、338mg/m3。4月12日0:00-3:00,二氧化硫小时平均值分别为244、231、216 mg/m3;3月23日,颗粒物的小时平均值在23.86-25.64毫克/立方米之间。6月16日,兴化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兴化热电厂停止排放超标废气,并处以10万元罚款。目前,兴化热电厂锅炉脱硫脱硝装置已经完成。
十三.沭阳龙瑞油脂加工有限公司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废水超标
1月22日和2月6日,省环保厅对沭阳龙瑞油脂加工有限公司进行了两次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北六塘河、粗甘油净化工程竣工后未经环保验收投入运行、危险废物储存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移交沭阳县环保局调查。3月30日,沭阳县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龙瑞石油停产整顿,并对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目前,龙瑞石油已停产并按要求整改,拆除了私人废水排放口,建设了危险废物储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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