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人民币知识

一是维护人民币合法地位,积极举报拒兑

201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公告》,明确指出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经营场所标注“不收现金”或“拒收现金”,不得将其作为宣传口号引用,不得对消费者使用现金设定歧视性条件。

拒付现金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公众应自觉维护人民币的法律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如遇拒收现金,请主动向当地人民银行分行报告。

第二,维护人民币形象,禁止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损坏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在祭祀用品、糕点、礼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案,故意撕毁、焚烧人民币,用人民币制作花束、首饰等都是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请在生活中自觉爱护人民币。如果发现有人故意损坏人民币或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请向当地人民银行分行提供线索。

第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收币陷阱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和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纪念币。发行前,中国人民银行将公布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规格、发行数量和发行时间。公众可以关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人民币”栏目,查询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发行公告,了解在本地区承接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的商业银行和贵金属纪念币销售渠道。

普通纪念币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预留和面值兑换。普通纪念币每次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告中公布承担发行任务的商业银行。在公布的预约时间内,公众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网上或现场预约,并在公布的赎回时间内到商业银行预留的营业网点进行赎回。普通纪念币与同面额人民币同流通。

贵金属纪念币由中国金币总公司发行,通过其四家子公司、105家特许零售商和17家商业银行销售。贵金属纪念币的真实价值和销售价格高于面额。

市民在收集硬币时,应提高警惕,防范虚假宣传陷阱。比如常见的“纪念金”和各种硬币小册子。中国人民银行从未发行过任何所谓的“纪念金”,这是商家开发的一种手工艺品,与纪念币无关。中国人民银行从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珍本”、“大套”等硬币装帧书。停止流通的人民币,由商业银行按照等值的票面金额回收。所有承诺“高价回收”的人民币捆绑产品都是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的主要形式有:一是在纪念币、邮票等纪念品上标注面额数字,并声明“等价交换”,冒充纪念币。二是宣传“高价回购”,承诺投资回报。第三,消费者对“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官方发布”、“国家造币厂/印钞厂生产”等模糊表述感到困惑。第四是宣布“中国人民银行高价回收”。请保持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第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虚拟货币欺诈

人们每天都在使用货币,包括实物货币和电子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为人民币。”日常生活中,银行存款转账甚至网上支付背后流通的货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包括人民币纸币和硬币,尚未发行法定数字现金。

然而,近年来,虚拟货币引起了人们的不断关注。目前各种虚拟货币都是非法货币,不具有法律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也没有等同于货币的法律地位。它们不能也不应该在市场上被用作货币。一些发行人和交易者利用互联网和交易平台对虚拟货币进行投机,甚至利用虚拟货币的概念从事传销、欺诈等非法活动。中国已禁止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直接交易,所有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任何所谓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但为了逃避监管,虚拟货币项目团队已经开始在海外开展相关活动,并对国内投资者进行了大宣传,鼓吹“一夜暴富”。投资者应该高度警惕。请理性看待虚拟货币,认清投资风险,防范非法诈骗,维护个人资金安全和财产权益。对于各种披着高端科技外衣,被称为“国家发行”,承诺高额回报,甚至只有涨跌的“* *币”,一定要警惕,睁大眼睛,防范欺诈、传销、非法集资等风险,避免经济损失。

2号

付款结算

第一,防止非法交易账户,保护其合法权益

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危害。一是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为电信诈骗、洗钱、逃税、行贿等犯罪行为提供孳生地,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严重危害人民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二是为犯罪分子提供作案工具,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涉嫌犯罪。三是银行、支付机构对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纪律处分。,五年内不得开设新的银行和支付账户,并暂停非柜台业务。第四,账户信息包含大量个人信息,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被犯罪分子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买卖账户的危害,公众在使用账户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支付宝等。,并注意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对于丢弃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卡的磁条要损坏,不能随意丢弃。第二,不要贪图“小利小利”,不要出租、出借或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支付宝、网银u盾等账户接入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第三,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二是创新手机号码支付,方便客户支付体验

“手机号码支付”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托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推出的一项新服务,旨在进一步提高跨行支付服务水平,方便客户的支付体验。

为个人客户提供“手机号码支付”。客户可以通过开户银行的手机银行、网银、银行柜台,将自己预留的手机号码与普通银行卡号码绑定。一个客户可以使用多个手机号码注册,但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由一个客户注册;一个手机号可以关联多家银行的银行卡,但一家银行只能关联一张银行卡。

“手机号支付”的优点是:一是方便,只需提供收款人的手机号即可实现支付转账,避免了输入银行卡号码等繁琐的信息。二是快捷,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网上支付的同业清算系统处理,同业支付实时完成。

3号

反洗钱知识

首先,选择一家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应当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所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除法律要求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受到保护。

地下银行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可能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理“黑钱”,成为公害,而且无法保证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选择一家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你的资金和个人信息会更安全。

二.积极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认定

开业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

有效的身份证件是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证明。为防止他人盗用你的名义、窃取你的财富,或盗用你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你以任何方式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如实填写自己的身份信息;

3.配合金融机构现场核实身份证件真实性,或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4.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问题。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无法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存取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必须查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这不是限制你控制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你的资金,创造一个更安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

当他人为您办理业务时,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他人代你办理业务时,需要合理确认代理关系。

当别人代你开户、购买理财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你和你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身份证到期需要更换,请通知金融机构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只能向真实有效身份的客户提供服务。如果身份证件已经过期,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后没有更新,金融机构可以暂停相关业务。

第三,不要出租或出借你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别人盗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

3.你可能成为别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合理怀疑你的正直;

5.你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受损。

4.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账户、银行卡、u盾不仅是你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监控反洗钱资金、查处刑事案件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犯、恐怖分子等犯罪分子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U盾进行洗钱、恐怖融资活动。所以,不出租或出借你的账户、银行卡、u盾,不仅是对你权利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的义务。

5.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别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取现金是犯罪分子最常见的洗钱方式之一。有些人利用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现,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已经恢复。请记住,账户会如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

4号

防止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和典型特征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第一,承诺高回报。犯罪分子捏造了神话,他一夜暴富,并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者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往往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然后在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物品。大多数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创业创新的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参观考察,骗取公众信任。

三是靠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经常花大价钱做宣传,聘请名人代言和名人平台,在各大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广告,在知名报刊杂志上发表专访文章,雇人广泛散发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制造虚假的声势。

四是利用家庭来欺骗。一些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者,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家族关系和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取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戚、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者迅速扩散。

典型的“四化”非法集资活动

第一步:画蛋糕。非法集资者会尽可能高的编织一个或多个项目。打着“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幌子。,筹资参与者的胃口是“挂”的,这让他们产生了“不可错过”和“现在或永远不会”的错觉。

第二步:创造动力。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者通常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广会等;组织团体参观、视察等。,并送小礼物;展示了大量真假“技术证书”、“获奖证书”和“政府批文”。

第三步:吸金。试着从你的口袋里取钱。非法集资者通过回扣和分红让参与者尝到了“甜头”。参与者不仅倾其所有,还动员亲朋好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来越大。

第四部分:出走。非法集资者往往是“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是因为本来就是“庞氏骗局”空,或者是因为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

二、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遇有下列情况向公众募集资金时,一定要保持警惕:

1.打着“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者返利”的幌子;

2.打着海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的幌子。;

3.投资养老行业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挨家挨户”养老等。;

4.以私募和合伙为掩护,但不办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

5.投资虚拟货币,以区块链为掩护;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为幌子;

7.在街道、商场、超市散发投资理财等广告传单;

8.通过组织视察、参观、讲座等方式招收老年人。;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服务器在海外;

10.要求以现金或个人账户或海外账户支付投资资金。

投资理财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和高息“理财”。高收入意味着高风险。

2.不要被小礼物打动,不要接受“先还利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不与银行、保险的个体从业人员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收取任何个体从业人员开具的收据、借条;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三查两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进行人员、产品、单据的核对,配合转账支付和回访。

4.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预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防止非法集资的“四看再想再等一夜”法

四,看。我们看融资的合法性,不仅要看是否取得了企业的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了相关的财务执照或者得到了财务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二,看宣传内容,看是否包含或暗示“有保障、无风险、高收益、稳定盈利、无补偿”。第三,看商业模式,是否有实体项目,项目的真实性,投资方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第四,看集资的参与者是否主要针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想想自己是否真的了解产品和市场。第二,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你的经济实力是否有抵御风险的能力,你要三思。

等一晚上。如遇相关投资、集资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朋友的意见,推迟一晚再做决定。不要盲目相信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额利润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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