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12项新人才政策”

6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制定发布了《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若干办法》,即《山西省人才十二新政策》,从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服务等方面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了优化和细化,体现了山西对人才的热爱、人才引进、人才使用的诚意。

■通过项目引进急需人才

落实省委“项目为王”要求,围绕科技和产业需求,每年编制急需人才目录,采用“项目+人才”模式,准确引进急需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科技风险投资家、高级企业管理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

准确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针对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称、科研项目立项、资金支持、薪酬和服务保障等问题。,这在高校中得到了强烈的反映,采取“一案一议”和“一人一策”的方法加以解决。

■提高国企人才薪酬

允许国有企业自主引进和招聘人才,自主制定激励政策,人才投入作为企业当年考核利润。要求国有企业实行市场化薪酬制度,提高R&D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薪酬水平。R&D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企业经理。国有企业赋予R&D科技人员对人民财产更大的控制权,并可以给予他们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从而在人才与企业之间构建“命运共同体”。

大力支持企业吸引人才,聚集人才。一方面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的R&D中心等新型R&D机构,其中可纳入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是财政对人才引进的支持,明确了对入选全日制或弹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的人员,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工资的40%给予补贴。全日制引进最高补贴为每人每年20万元,灵活引进最高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企业通过中介机构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选定后,同级财政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式合同给予佣金补贴,每次引进最高补贴20万元。企业在省外设立R&D机构的,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每个R&D机构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补贴,其专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陕工作,可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或科研项目。

■机构可以独立制定就业计划

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机构可以在本机构总量内自主制定年度增员计划,自主制定招聘计划并实施招聘,组织人力和社会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增员计划,无需事先备案。

自主招聘人才。明确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可以通过直接评估的方式进行,招聘的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以及评估的形式和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人员增减只需在每年6月和12月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

新人才政策“12条”明确,加强人才应用,允许省内本科院校根据需要招收本校优秀毕业生。

■获得最高奖励300万元的“三等奖”

实施省级重大人才计划,继续实施山西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将其他引进和培养计划纳入“三金人才支撑计划”统筹实施,开展“百名高端领军人才引领行动”、“千名顶尖关键人才支撑行动”、“万名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行动”。人才培养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不再列为省级人才计划。

加大对人才的激励。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不能只看人才的职称,还要以科研成果为标准。支持和鼓励的方式是建立成就奖励、项目奖励和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激励制度。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首批完成单位,将配套奖励标准从1: 1提高到1: 10。按照现行国家奖励标准,分别奖励300万元和150万元。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R&D重点计划的单位,每个项目最高奖励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新入选的国家人才计划和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参照引进同类人才落户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一次性补助最高50万元,可直接参加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的评审。

■和他们一起搬家的孩子可以选择上学

建立人才服务机构。融合人类社会、科技、科协等部门和机构承担人才服务相关职能,建立人才服务专门机构,建立人才服务平台,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

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包括配偶安置、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明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配偶安置,原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实行对口安置;在企业工作或不在企业工作的人员积极协调省内企业提供工作岗位;暂时无法安置的,由同级财政补贴生活。高层次人才的孩子上中小学和幼儿园,可以第一时间择校。市县加大人才公寓和人才周转房建设,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千方百计帮助人才解决衣食住行中的“关键小事”,让人才真正安心,“把大事办好”。

保证人才政策

省级人才经费增加到7.1亿元

山西人才新政“12项措施”中,财政激励政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大力支持企业吸引人才和聚集人才,加大对人才的激励力度。6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级人才资金年度预算从2017年前的1.3亿元逐步增加到目前的7.1亿元,从而保证了现有人才政策的有效实施。

山西新人才政策“十二条”提出大力支持企业吸引人才、聚集人才,进一步激发企业吸引人才的活力,形成高校和企业人才的双翼齐飞,共同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引进人才是金融支持人才政策中进一步瞄准企业的重要课题。

今年以前,我省引进的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校,人才经费也是支持高校的。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发放人才专项资金4.11亿元,支持引进以2名院士、6名长江学者为代表的一批高技能、紧缺人才,支持引进1859名优秀博士研究生到我省高校和部分科研院所工作。

山西新人才政策“12条”明确了企业引进人才、中介机构帮助引进人才、企业设立R&D机构三项具体激励政策。目的是振奋企业,激发企业活力,创造条件吸引人才,聚集人才,从而增强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在完善企业引进人才激励政策的同时,我省新人才政策的激励力度进一步体现了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价值。山西新人才政策“十二条”提出的奖励政策,包括大幅提高匹配比例、奖励金额、增加奖励对象数量、奖励引进人才和本省人才等政策。,为我省尊重人才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省财政厅还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我省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的政策得到落实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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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龚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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