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当代中国法制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风格科学。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七个法律部门:①宪法及相关法律,②行政法,③民商法,④经济法,⑤社会法,⑥刑法,⑦程序法。
下面的小系列会为你一一讲解
宪法和相关法律
宪法作为部门法之一,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是中国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其他部门法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高依据,处于特殊地位,发挥特殊作用。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不仅包括作为主导性法律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还包括一些附属性法律文件:《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授权法》等。
行政法
行政法是与国家行政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行政法和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行政法规作为法律渊源,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由众多独立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组成。行政法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调整一般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
民商法
民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与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商法分为民法和商法。至于民法和商法是分离还是融合,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做法。从立法模式来看,我国采取民商合一模式。民法是指调整公民、法人和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法律规范。商法作为民法的一个特殊部分,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为适应现代商业活动的需要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事等法律规范。
经济法
经济法是有关国家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
社会法
社会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其理论并不完善。一般来说,社会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功能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该部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范,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如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等。;促进社会福利的法律规范,如《社区服务法》、《彩票法》、《人体器官捐献法》、《见义勇为财政资助法》;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如教师法、科技进步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卫生法等。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是一个传统的、基础性的法律部门,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关心的法律部门。我国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基本规定主要集中在
程序方法
程序法部门是指规范诉讼和非诉讼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程序法和非诉讼法组成。程序法是与诉讼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称程序法。我国诉讼法主要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组成。非程序法主要包括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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