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7日晚,《焦点访谈》报道了茌平电解铝项目: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命名的非法电解铝项目,根据国家规定,电解铝行业禁止开展新项目,在建工程也要停止。只有已经建成投产的,才能酌情继续经营。当时项目还没有正式开工,但聊城市发改委、经济信息委、环保局分别出具了虚假材料,将其申报为已完成项目,避免了停建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环保局副局长薛说:“这个企业在我们市乃至山东省都是一个非常大的企业,每年都为我们地方财政贡献大量的税收。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容易停下来停下来。”
2018年1月7日晚焦点访谈完整版
央视新闻:五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发生显著变化。人民对此深有体会。然而,随着我们步入一个新的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要求我们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2017年8月和9月,第四批中央环保检查员中的8名检查员在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和新疆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从2017年12月22日开始,各督查组将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同时移交督查组发现的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档案。
“有些领导干部有不愿管也不会管的问题。不作为、行动迟缓、混乱时有发生。”“喊多做少,甚至有人说一套做一套”,“金融太依赖房地产,被房地产绑架,企业指政府,钱袋破坏生态。”...在给各省的反馈会上,督学领导在指出问题时非常积极。然而,发现问题并不容易,解决问题更难。很多地方的环保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原因复杂,背后涉及很多利益。要真正解决它们,地方政府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努力。在督察反馈过程中,记者发现相关省份还存在一些问题,甚至令人震惊。
在实地调查中,记者发现,在吉林省松花江流域的支流永春河旁,可以看到许多出水口。长春市的生活污水从这些排污口直接排入河流,没有经过任何处理。里面的污水完全是黑色的,可以闻到一股很大的恶臭。
沿河行走,污水可以直接排放到各处。按照国家规定,省会城市的污水应该全部收集和处理。但长春每天有多达12.6万吨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接近全市污水产生总量的10%。这些污水流入松花江,使松花江流经长春市后水质急剧下降,成为整个松花江流域污染最严重的地区。而且污水在市区堆积,形成许多黑色的、有异味的水体,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
由于水体黑臭问题严重,长春市在这次检查中受到检查组的批评。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组长焦焕成在吉林反馈会上表示:“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长春市到2017年应该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但目前还没有人完成改造。工作很被动。”
黑臭水体的长期存在,是因为城市污水不能全部处理,部分直接排放。污水不能得到充分处理的原因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处理能力不足。随着城市的发展,污水处理设施应及时改造和更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政府长期拖延这项工作,拒绝承担责任,导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国家环保监管办二处负责人邢长城告诉记者:“这是政绩观念的问题,因为有些污水处理项目是地下工程,周期长,投资大,你的政绩很难体现出来。但是,也只是有一部分官员的执政理念不对。重新强调原则,就是显性的表演项目,我喜欢做,也喜欢大力推动,但是有些隐性的可能过几年就不行了。领导几年了,看不出来,就放一边吧。”
“近年来,吉林省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根本原因不是财务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一些部门不承担责任,不采取行动,行动缓慢,”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监察组首席协调员温伊一说。
在反馈中,中央监察局将这一现象评价为政府的“不作为和行动缓慢”,其付出的巨大代价是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人民健康的影响,这是不可挽回的伤害。但是,这种现象并不是个案,这一轮督察在各省各地区都存在。
在四川省长江支流沱江上游,一些磷化工企业长期不定期地大量堆存磷石膏,含有大量化学成分的溶液直接排放到沱江支流,当地政府一直没有整改。记者在某大型磷化工企业看到,整个渣山有100多米宽,直接堆得光秃秃的。泄漏的污水沿着院子流入一个大坑,最后沿着河流流入沱江。
不仅沱江,长江系统的其他支流如金沙江、岷江、嘉陵江流经四川后都存在水质下降严重、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化工企业随意排放和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造成的。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也严厉批评了长江系统的局部污染。
政府监管责任的缺失和不作为导致的突出问题是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理。浙江温州某垃圾填埋场,大量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在海南儋州的一个垃圾填埋场,情况同样严重。
吉林省长春市最大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该市60%的垃圾都在这里运输。自建成以来,由于这里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至今已积累了40万吨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不仅严重影响周围人民的生活,还存在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地的隐患。
“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浓度比较高。一旦坝体渗漏,首先会污染土地。如果底部破裂,可能会污染地下水。40万吨相当于一颗炸弹挂在头顶上,”环境保护部东北督察局第二处副处长宋告诉记者。
由于垃圾渗滤液污染重,风险高,国家规定必须及时处理,不能累积。然而建了七年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虽然这期间设施有过两次扩建,但规模非常有限,远远不能解决问题。
“根据其目前的处理能力,将需要大约10年来处理所有积累的40万吨渗透物,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宋元亨告诉记者。
在这次检查中,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发现了这个问题。此后,当地设施继续扩建,预计将于2018年初投入使用。累计处理40万吨渗滤液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
但实际上,渗滤液已经积累,未经处理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六七年。对此,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工作一直在做,并没有完全忽视。但是,拖延、滞后、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慢行”,其实和“不作为”是一样的,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除了“不作为”和“行动迟缓”之外,在这次反馈中,督学组在指出相关省市地区的问题时,还多次使用了另一个词——“无序行动”。
检查组指出,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地方行业,如化工、钢铁、电解铝等,没有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控制,导致煤炭消耗过大、污染严重,这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混乱直接相关。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团总协调员袁道玲表示:“一些部门应该在消除产能过剩方面发挥监督作用,但他非但没有承担这些责任,反而出具了一些虚假证明、虚假报告和虚假报告,导致煤炭需求增加。”
一些政府部门宁愿违法也不愿帮助企业在项目上作弊的原因是由经济利益驱动的。这些企业往往利润高,赚钱快,是地方GDP和税收的重要来源。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重经济轻环保”发展观的体现。对于这些责任部门,督察组也直接点名批评。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命名的非法电解铝项目,根据国家规定,电解铝行业禁止开展新项目,在建工程也要停止。只有已经建成投产的,才能酌情继续经营。当时项目还没有正式开工,但聊城市发改委、经济信息委、环保局分别出具了虚假材料,将其申报为已完成项目,避免了停建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环保局副局长薛说:“这个企业在我们市乃至山东省都是一个非常大的企业,每年都为我们地方财政贡献大量的税收。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容易停下来停下来。”
在这位环保检查员身上,政府允许企业因经济利益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破坏的现象,在不同的省、自治区都存在。对于这些涉及的地方和部门,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局也明确要求对问题进行调查、纠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组要求8个省、自治区在3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报告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公布整改情况,对检查人员移交的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进行深入调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追究责任。从检查员反映的问题来看,一些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行动缓慢和无序是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环境中。只有真正重视,真正落实,搞好环境,我们的发展基础才会更加坚实,才能为子孙后代保留青山绿水,让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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