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永奎利用职务之便,在扶贫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扶贫项目资金造假。免去王永奎公职,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7月3日,四川省绵阳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乱作为”典型案例。

今年年初,全市开展了扶贫“乱象”专项整治。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牵头,抽调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骨干,组建5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拉网”式的再监督、再检查。

家访是江油市第五检查组发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在与群众的谈话中,他们发现了许多“线索”。在崇兴乡白图村的监督检查中,该村按照扶贫项目计划修建了三座水库,相关台帐数据完善,无任何瑕疵。但通过走访当地村民,发现仅新建一座水库,修复两座水库。

短短两个月,56个检查组走访了1364户3244人,收集了242条线索。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辟了扶贫信访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管、专人登记、专账管理、集中判断、规范处置,确保“无积压”、“零暂存”。绵阳市纪委交办和督办的重点问题线索限期挂牌。对于问题多、矛盾突出的重点村,市、县纪委直接组织力量查处。

“村里的低保有问题。我们领的低保比邻村低!”盐亭县纪委从接到这份信访报告,到组织力量查清事实,再到追究责任人责任,追回违约金,只用了23天。

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160件,查处违纪线索134条,立案93件。

平武县扶贫局纪检组长曾伟未能监督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明在实施扶贫项目中的违纪行为,其工作表现为党内警告、调离纪检干部等形式;原土城藏族乡党委书记任雄才、原乡长刘晓东、原副乡长何安泉在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项目中违纪,乡党委班子被集体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名领导干部在扶贫领域未能落实“两个责任”被问责。

“拧紧‘发条’,传递压力,压缩责任,不仅体现在严惩‘乱’的党员干部身上,还体现在领导干部没有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必须严格。”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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