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退一赔三;而淘宝网“假一赔三”消费者保障服务则是“退一赔二”,且设置了许多限制规定。
■淘宝网是保护消费者还是纵容商家售假
■如此违背现行法律的行为,何时能废
■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网购消费者权益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这意味着遭遇欺诈,不仅可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三倍商品价款。新《消法》对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从一倍提高到三倍,让消费者拍手叫好。然而,近日,本报上海记者站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淘宝网实施的“假一赔三”消费者保障服务仅支持两倍赔偿,低于新《消法》“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标准,而且,该服务还对赔偿商品的范围进行划定,买到假货的消费者要获得赔偿并不容易。
遭遇 公然售卖翻新机
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李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3月18日,他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凡友科技”的网店购买了一部售价1850元的“步步高vivo”手机是翻新机,而网店卖家和淘宝网均拒绝赔偿。
李先生提供的成都市步步高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报告显示,这部手机“已于2013年6月29日销售,检测为翻新机,条码和入网贴非本公司原配”。李先生向卖家“凡友科技”和淘宝网投诉,不料卖家只同意退货,拒不赔偿;而淘宝网客服人员默认卖家的处理意见,不为消费者追偿提供帮助。“凡友科技”提供给李先生的购机发票显示,销售单位为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港澳城店,3月28日,该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有多名消费者反映类似问题,但目前只有国美商城官方网站开展网络销售业务,其他均为实体店销售。”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多次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但由于无法查到淘宝网店的真实经营地址,迟迟未得到解决。
3月30日,记者致电淘宝网电话客服,工作人员“非烨”表示,根据淘宝网与卖家的协议,消费者只有购买了支持“假一赔三”特色服务的商品才可以申请赔偿,否则,消费者只能与卖家协商处理。对于李先生购买的翻新“步步高vivo”手机,他表示该商品服务承诺中仅支持七天退货,因此无法满足李先生的索赔要求。
据消费维权公益联盟负责人周先生介绍,近期,维权志愿者接到了很多类似的咨询案例,消费者普遍反映在取得相关鉴定报告、照片视频证据后,售假卖家仍然拒绝赔偿,求助淘宝网,却被告知卖家未参加“假一赔三”特色服务或未提交消费者保障基金,仅支持消费者按淘宝流程退货。
1.《淘宝假一赔三 淘宝网“假一赔三”与法相悖 三倍赔偿变两倍》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淘宝假一赔三 淘宝网“假一赔三”与法相悖 三倍赔偿变两倍》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79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