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申购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0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0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其中主申请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成都经济适用房、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
成都商报讯(记者 郑锐)如果你是家庭收入不足7万元的无房族,只要有一位家人拥有成都中心城区户口,就有资格申购限价房。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中心城区限价房的申购条件已有调整,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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