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要求学校赔偿162万韩元,如何看待“南大体育事件”时隔25年?
1996年“南大字体事件”发生25年了,南京警方从未放弃寻找凶手,但案件尚未调查。
据@正面FACE3月29日报道,被害人刁爱青姐姐刁爱华当天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正式起诉南京大学。
代理此案件的周兆成律师称,刁爱青家属的诉求是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并要求学校承担162万元的赔偿。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书,现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
接受采访时,年近50岁的刁爱华已有些白发,对于此次起诉原因,刁爱华称:“从妹妹离开学校到案发,这期间针对学校应付的责任,我们要提起诉讼。”
提到经济赔偿,她解释道:“并不是想要经济赔偿,而是这么多年了,我们家属一直在相信、等待他们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们却没有做到。就家里受伤害的话,想要讨个说法。”
谈及此次起诉的意义时,刁爱华说,“首先,父母岁数越来越大,让他们将来走得安心;第二,(不像网传那样),让家里起码知道我们家的孩子没错;然后是通过这件事引起所有人乃至每个人的家庭对(安全)教育的重视。”
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
刁爱华还提到,虽然刁爱青被害一案目前没有什么进展,但从另一角度来说,这次起诉也许对案件是一个大的进展。“说实话每次来南京的心情都是很悲伤的,但是这一次,虽然也是带着悲伤的心情来的,但我是带着希望回去的。”
代理此案件的周兆成律师称,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书,现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刁爱青家属的诉求是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并要求学校承担162万元的赔偿。
“因为25年前原告的近亲属刁爱青在学校读书,由于学校宿舍管理员滥用教育惩戒权,从而导致被害人刁爱青不在学校,发生了刑事案件,同时从警方公布的抛尸地点看,在学校附近,那么不排除由于学校管理过错,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混入校园,从而发生这样一起凶杀事件。”周兆成律师解释道。
周兆成律师称,根据丧葬费、精神损失费、抚慰金,要求被告南京大学承担合计162万元的赔偿。
此案的代理律师周兆成,也是“湖南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他今年3月29日接受采访时透露,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已于2020年3月24日下葬。
公开资料显示,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生于1976年3月)。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
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1996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南京警方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2016年,网传“南大碎尸案”因20年未破,“过了追诉期成悬案”,对此,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于2016年1月20日辟谣称“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另据浙江在线2020年2月24日报道,1992年发生的“南医大女生被害案”于2020年2月告破后,警方回应称,对于广受关注的“南大碎尸案”,南京警方从来没有放弃,此案在继续侦办中。
刁爱华2020年2月接受采访时称,理解南医大案当事人父母内心的伤痛,希望自家案件能尽快突破,同时“南医大女生被害案”的告破给其家人增加信心,但不是自家案子不敢告诉父亲,怕他情绪波动。
那么,你如何看待“南大碎尸案”时隔25年未破?
来源: 观察者网
编辑:王晨
统筹: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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