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一男子张某使用无人飞机航拍爆炸现场,结果被衡水市公安局认为影响救援秩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并被行政拘留5日。从事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王先生认为张某的行为很可能属于没有资质的“黑飞”。
1月7日晚,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一居民楼发生爆炸。次日,男子张某使用无人飞机航拍爆炸现场。结果被衡水市公安局认为影响救援秩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并被行政拘留5日。
无人机业内人士表示,从通报的情况看,张某的行为涉嫌“黑飞”。记者发现,对于“黑飞”的认定,有些业余“飞手”存在误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规定过于严苛,堪比被热议的“1.8焦耳”枪支认定标准。
对此,负责管理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的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秘书长、无人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柯玉宝表示,无人机飞行存在风险,为保证地面人员财物和其他飞行器的安全,需要严格的管理。
航拍被拘男子或涉“黑飞”
据衡水市公安局官方通报称,张某为衡水市桃城区人,现年31岁,是一名视频拍摄及编辑爱好者。1月7日晚在朋友圈得知滏东嘉园爆炸后,于次日上午来到该小区西侧300米的地方,操控无人机到事故现场上空进行拍摄,被民警发现。
警方从无人机内存卡上发现多张照片及一段视频,内容均为消防及公安民警救援、勘查画面。
据媒体报道,8日上午,事故现场已经被围上警戒线,但张某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无人机遥控到顶层上方,越过了警戒线,对警方工作造成了影响,据此将其行政拘留。
对于航拍爆炸现场被拘,有网友认为,衡水警方的做法有违公安部此前提出的要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的要求。但从事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王先生则有着另一种看法。
王先生告诉记者,张某的行为很可能属于没有资质的“黑飞”。根据现行的无人机管理规定,若进行航拍,需要拥有相关执照,并且在飞行前要申报航线。而目前空管部门只受理运营人即企业或组织提出的申请,张某个人无法获得航线审批。
AOPA秘书长、无人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柯玉宝告诉“北京时间”,如果张某真的属于“黑飞”,那么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同时,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是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
此前,全国各地曾多次出现无人机“黑飞”引发的案件,涉事者基本被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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