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扫一扫

10秒就完成支付

拿着商品走人

短短的交易操作过程

竟有人玩起了“偷梁换柱”的把戏

还被小么哥点名了!


近日,山东德州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居民郝女士报警称,其在宁津县城区经营一家超市,有人在超市购物后,使用微信扫码支付,自己亲眼见到对方手机显示支付成功,然而,郝女士在盘点账目时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收到这笔转账。



经调查得知,当日一名年轻小伙来到超市,购买了一条香烟后,扫码付款,由于之前超市出现过一次顾客扫码成功自己并未收到货款的事情,郝女士仔细核对手机支付成功界面的支付金额和微信名称后,才让该顾客离开,但事后对账时并未发现该货款到账。



郝女士想起这名小伙似乎有些眼熟!通过调取店内监控,郝女士发现上次未收到货款时也是这名小伙子来购物,但是自己明明查看了小伙子手机上的付款记录,怎么会没有实际到账呢?郝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在进入郝女士超市前特意换了衣服,从超市离开后,到附近几个小区来回往返不知去向,这给民警的侦查带来很大的困难。



为尽快侦破此案,民警分路段分时段逐一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居住范围将其抓获,经民警询问,嫌疑人张某在玩手机时发现其手机有模拟微信支付界面功能,于是就来到郝女士的超市“试”了一下,第一次成功后,故伎重施再次到郝女士的超市诈骗,这一次小张还特意换了一身衣服,没想到骗来的烟还没有抽上警察就找上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德州公安提醒

商家使用二维码收款的,不能只看付款人的手机支付记录,最重要的是看一下自己账户是否到账了,最好开启语音提示功能,避免类似的案件发生!

若发现有不法分子企图实施诈骗

请保留相关证据

立即报警求助

德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供 稿 | 宁津公安

编 辑 | 范书斐

责 编 | 赵 帅

策 划 | 王 强

-------------德州公安反诈骗小视频-------------

“马德华您知道吗?他是我们的代言人!”

“......我就是马德华!”

R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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