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希刚通讯员邹怡云)近日,莱芜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周边、中心城区、大型商场周边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资质,购进渠道是否规范、是否查验供货方和产品资质证明,购进验收、销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在售的隐形眼镜是否有注册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质量管理是否规范、验配人员是否在岗、验配仪器是否验证校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5家眼镜店购进器械产品随货同行单记录信息不全,未及时收集产品资质证明且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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