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在街上被搭讪,感到意外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因为整个过程可能被偷拍,并制作成视频传到网上,成为偷拍者的牟利工具。

今年11月,天津女子小杨和朋友在天津南开大悦城的一家咖啡店休息时,遇到一名男性前来搭讪,找她要微信。

因为小杨此前也有被搭讪的经历,礼貌拒绝该男子后,并没有把这次搭讪放在心上。然而几天后,有人告诉她,她被搭讪的视频被人放到了网上。

这让小杨非常气愤,当时搭讪者并没有告知她正在录像。最重要的是,他没有经过小杨的同意就把视频放到了公共平台。随后,小杨给该视频账号留言,要求他立刻删除此视频,同时向平台举报该账号。几天后,她发现该账号被平台封号了。

小杨被搭讪偷拍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去年7月,北京女子小乐在北京三里屯逛街时也遭搭讪偷拍。

小乐:“回家后,朋友发给我,才发现里边的视频有我的照片。我才意识到可能被人拍了,而且他配的文案还让人很不舒服。”

在短视频网站上,记者发现以搭讪为主题的账号,搭讪者均为男性,搭讪对象以年轻女性居多,内容均为交友、要微信号,而这些账号的最终目的就是盈利。一个叫做“马爷搭讪研究所”的账号,甚至连高中生都搭讪。

记者联系了这个账号的所有者,他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可传授搭讪技巧。线上收费498元,可加微信群,有老师单独指导。线下5800元,四天搭讪实战。此人称搭讪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找女朋友。

该账号所有者还表示,在短视频平台开搭讪账号有被封号的危险,他就曾被多次封号,上一个被封的账号已经有几十万粉丝。此人称如果账号被封了也不要紧,重新开一个就行。

目前网上搭讪的视频账号很多,法律界人士表示,搭讪并偷拍视频涉嫌侵犯被摄录人的隐私权。

拍摄者与被拍摄者的这种交往互动,包含了被拍摄者的容貌、语言、声音及所处场所等方方面面,属于被拍摄者的社交隐私范畴,从法律意义上应该被认定为隐私权所保护的私密活动。

如果拍摄者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拍摄并记录这种搭讪行为本身就违反法律,更不用说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开播放。此外,搭讪视频所拍摄的内容涉嫌侵犯被摄录人的个人信息。

法律人士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行踪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之一,都是法律上所保护的自然人权利的主要内容。此外,这些拍摄者利用搭讪女性牟利,其中还涉及欺骗与隐瞒,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你遇到过类似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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