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消息,百度诉自媒体“金融八卦女”侵犯名誉权案近日宣判了二审判决结果。法院驳回“金融八卦女”所属金八传媒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并宣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12月20日,“金融八卦女”已在其官方微博发表致歉声明。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金融八卦女”对百度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在新浪微博、“金融八卦女”应用软件等平台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百度赔偿合理维权支出损失、经济损失共计173000元。
“金融八卦女”与百度的侵权纠纷源自前者于2016年11月发布的题为《原来是向海龙向百度道德委员会举报的李明远(复盘李明远在百度的轨迹)》的文章。文章中杜撰了没有权威消息来源和明确事实依据的所谓“黑幕”,并在网络中广泛传播。该篇文章发出后,百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融八卦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伴随长达两年的维权,百度最终胜诉。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6月,自媒体“金融八卦女”因频繁发布不实文章、涉嫌违反国家网信办《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而被永久封号,点击账号文章页面会出现“此账号已被屏蔽,内容无法查看”,公众号最近一次文章更新时间停止在了2017年6月9日。
以下为“金融八卦女”致歉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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