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了应对犯罪嫌疑人逃到台湾无法引渡回来的囧困,提出了修改《逃犯条例》。有许多香港人以政治原因害怕,这是自然的,但今天《星岛日报》社论的担忧,却暴露出某些香港资本家唯利是图、不顾法律与道德良知的真面目。

  《星岛日报》社论中说,“政府这次贸然提出修订《逃犯条例》,让未与香港签定引渡协议的地区,可向港方要求移交涉嫌犯罪人士,商界立即有强烈反应,提出种种实在的疑虑,主要有二:一是不少商人与公司自内地开放投资后,积极北上营商,并靠一国两制提供的保障,大大扩展业务,对内地经济作出很大贡献,但因内地法制与规例的发展与港不同,难免会堕入灰色地带,若《逃犯条例》通过修订,他们将要面对被移交受惩处的风险,在惶恐不可终日下,又焉能安心在港做生意?这种恐惧感,将大大损害香港的营商环境,影响极为深远。”,文中另一段指出,“也有商界人士提出,罪行中涉及的秘密佣金,亦有同样疑问,不应草率通过。

  我不知道,香港的商人和在香港注册的外国商人,为什么这么怕这个东西。关键是,社论里说到的灰色地带、秘密佣金,似乎才是他们在意的真谛。但这两个东西,可能被他们当作在大陆肆无忌惮赚取黑心利益的得力武器。看看去年底,香港前官员何志平,被美国判七项罪名,涉国际贿赂、洗钱罪等,他们为啥不怕美利坚政府的引渡呢?灰色地带、秘密佣金和国际贿赂、洗钱有多大不同呢?也许,损害中国的利益,妨碍中国的法制建设和进步,拖中国的政府官员和资本家下水,是有的香港资本家或者外国资本家的生财之道。为了钱,有的人可以装作没看到,甚至可以纵容。至于在美国经营,当然要合法了,像伟大的美国良心企业一样,用中国市场的利润去填补国际市场的亏空,作为无国界的全球化企业来讲,是理所当然的!要是把这个漏洞堵上了,他们又得绞尽脑汁想其他办法了!

  再想到,中国许多不法商人犯了事,往香港或者美国一跑,滋滋润润地数钱。这些人反对的理由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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