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最近出了款全民爆文。
谓之曰《“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
确实,如果仅从吃瓜群众的角度出发,这篇文章写得确实不错。
叙事简单,逻辑“流畅”,看过之后没人不感到愤怒。
但作为舆论爱好者,我却从中觉察出了异样的气味。
01
首先是写作手法问题。
确确实实,这篇文章爆点不断:北大,自杀,非处女,PUA,洗脑……让人看过之后很难不愤怒异常。
而但凡你对传播学有所了解,在情绪发泄完毕后,应该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
这篇报道的写作手法,貌似很熟悉啊?
举个栗子。
在《不寒而栗》一文中,作者是这么写的: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虽然两人都曾有过“自杀”行为,但事前的表现却迥然不同。牟会刻意张扬,以换取包丽的屈服,而包丽则只是在临近采取行动时才给牟发一条暗示信息。
注意这里的“刻意张扬”,很明显是作者的自我脑补,违背了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要求。
降维下说法:
你连当事人都没采访到,怎么能仅就一张聊天记录,推测出男生当时的心理?
须知,新闻的第一要义是真实,而这里的真实又要求写作者“描述客观”与“叙事平衡”。
很明显的是,南周记者在写作文章的时候,不仅描述掺杂了过多的个人情感,有意破坏了“描述客观”,更为可怕的是,当事男生的声音也被有意降低了。
注意下面这两段报道:
“目前,牟林翰正在内蒙古支教。12月10日,他在电话中告知南方周末记者,女友自杀跟他没有关系,但也拒绝说明包丽自杀那天下午究竟发生了什么,理由是涉及隐私。”
“包丽情急之下,微信联系了牟林翰的父亲。后者问过儿子之后,告知包丽牟林翰没什么事。南方周末记者向牟林翰求证他的这次“自杀”行为,他表示涉及隐私,不予回应。”
可以说,这几乎是南周记者对男性当事人的仅有采访。
除此之外,南方周末的报道都集中围绕在对男方”家底丰厚”的刻画上。
而这,明眼人一看就知晓其中的倾向性,因为太过明显。
我不否认,记者在报道时,大概率会遇到诉求感强烈的一方,毕竟想为自己或是亲人讨个公道,难免话多了点。
而另外一方则不希望接受采访。
但现在的问题是,作为有加害嫌疑的一方,他的声音就该被舆论踩在脚下吗?
我觉得不行。
新闻报道要有交叉信源验证,必要的话还得有无关利害的第三方介入。
而就南方周末的《不寒而栗》而言,男方在其中是没有话语权的。
即便有刻画,也带有浓厚的情感倾向。
02
说完了写作手法问题,再来说说第二个问题:
新闻伦理问题。
这里分两块讲,首要的一点就是,没给聊天记录打码。
以及使用了当事人的真名做文章。
没给聊天记录打码这个不说了,这是身为记者的常识,“要保护受害者的隐私”。
那为什么使用当事人的真名也不行呢?
尤其是这里的真名还只有疑似加害者的男方。
几个原因吧。
第一,媒体的第四权力是监督,而非审判,尤其是在司法机关还未审判的前提下,媒体更不该贸然作出判定,把读者往罪责推定的思路上引。
第二,媒体本身在报道的时候也不该有倾向性。
因为女生自杀的原因还未可知,虽然已经有人先入为主地断定,这是PUA,这是精神控制,男生是个变态等等,但媒体做报道却不能如此。
这种说法也有道理,因为有人扒出,当事男的自杀病历也是假的
本来大家就气愤不已,很有可能因为确认偏误对事件本身的了解有所偏差。
现在记者再有意往这上面引导,特别还给“嫌疑人”扣个官二代的帽子,就更操蛋了。
更别说这起事件里,目前,南方周末的报道还是唯一,其他的评论皆由此衍生而出。
你作为领路人,把方向搞偏了,剩下的人自然就被你带着走了。
第三,也是让我最最惊慌的,万一这起轰轰烈烈的舆论审判错了呢?
我不知道大家对南京西站猥亵案还有多少印象,当时有个哈理工的小伙叫李炳鑫,好像只是因为身份和姓名跟猥亵幼女的人渣撞上了,然后就被愤怒的大众群起攻之。
如果不是他在“差评”工作,影响力也不小,可能身上的污点这辈子都洗不清了。
所以我认为,你报道就报道,专注于新闻事实就好,不要违背新闻伦理,尤其是使用春秋笔法,对“嫌疑人”未审先判。
假使你的报道有误怎么办?
或许你会放出个轻飘飘的道歉,或许连道歉都不用,装装死这事儿就过去了。(寻找汤兰兰的几个人渣记者,至今也没道歉)
但那个被你残害的受害者,因为新闻传播的不对等,他的清白可能就永远失去了。
以及,如果诸多媒体都学会了这手,先入为主,污名化当事人,又该怎么办?
这事儿在今天还多少整出点实锤,可万一之后的报道连实锤都没有,就开始挑唆社会矛盾怎么办?
虽然收获的流量或许不少,但撕裂的却是整个社会。
03
当然,就这篇报道,还有个不小的问题就是,南周在报道中传播了一种十分冷门的自杀方式。
《美联社新闻写作指南》对报道自杀的指南中说:“在写作自杀新闻时,不应该详细描述所使用的方法。”
而很明显的是,这篇报道里具有普遍性的公共利益。
我看到有不少人在苛责新闻伦理,说什么“你们这种人就是不食人间烟火”。
但现在的问题是,已经有一个女生遇害了,难道非得其他人也撞上这样的事儿,我们才能再苛责南方周末缺德吗?
《乌合之众》里讲,“不管是谁,一旦掌握了随意改变时间的魔法,他便具有了信徒赋予上帝的权力”。
现在我想说,不管是谁,一旦掌握了随意审判的权力,他便具有了掌握生死的能力。
而南方周末,恰恰让我不寒而栗。
柴会群是谁?“缝肛门案”的始作俑者
十二月十三日。
参考资料:
[1]三联生活周刊:有罪推定?——为什么我们不这么报道“不寒而栗”的新闻
[2]新闻实验室:《“不寒而栗”的爱情》是一篇有问题的报道吗?
[3]南方周末:“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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