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西姆拉会议”——中国差点儿上套

1913年10月13日-1914年4月27日,在英属印度召开了中英藏两国三方的“西姆拉会议”。

会前既没有确定议程、也没有中心议题,会议进程完全操纵在召集者英国手中。会期也相当漫长,前后半年多、总共举行了七轮三方正式会议。

英国人又当裁判、又下场踢球、还是场馆的所有者(会议期间,英国人控制隔绝中方代表与西藏地方代表私下交流沟通的机会),完全是不达目的、绝不休会的架势——对中国而言,这是一场还没开哨,就处于下风的球赛。

这次会议,中方北洋政府派出了曾经留英的外交官陈贻范、康藏平乱将领王海平二人为谈判的正副代表。英国则派出麦克马洪以会议主席的身份,控制议程、参与谈判。西藏地方派出的代表是伦钦夏札。

长达六个多月的会谈、七次正式会议,发生了很多你来我往、三方交叉的交锋,细节不再一一叙述,以下仅列出过程中的重点——没时间慢慢看文字的,可以快速掠过前几次会议要点,从5开始即可:

1、10月13日第一次会议在西姆拉开始,英方以会议主持之便定调,称呼三方均为“外交使节”、会谈将使“各自国家受益”。西藏地方借此提交落款时间为10月10日的《宣言书》,不仅宣称“西藏独笠”,而且要扩大西藏地域、中国赔款等。大大超出中英双方实现磋商的范畴。此次会议仅举行了20分钟就结束了,中方未予表态。10月30日继续第一次会议,中方代表依据历史沿革和相关文件条约提出七点反驳建议。与西藏地方所提要求,相距甚远。这次交锋的焦点在于:主权问题,西藏的政治地位是中国一部分、还是独立国家;中央代表驻军西藏问题;西藏地区的范围问题。英、藏的配合行动,以《宣言书》为试探,如果中方不接受,更可以加重英方调停人的份量——中方当然没有接受。

2、11月、12月,第二次会议在西姆拉举行。英方和西藏地方首先避开主权问题,试图以“界务问题”为突破口,如果本应属中国内部事务的川藏划界、提升到“中藏界务”的高度、并且需要英国参与商订,那么西藏的地位就变相上升到国家一级了。英方同时也提及了“赔偿问题”。中方代表则提出,先解决所谓“独立问题”,然后依主次顺序讨论后续问题。如要讨论“界务问题”,则超出中央授权,须另行请示。英方立刻表示“若中方代表目前不能讨论边界问题,则英方将单独与西藏地方代表讨论边界和赔偿问题”——所谓“调停人”的面具,也就不要了。中方代表获得国内提交的大量划界文件和证据后,提交会议,基本上将西藏地方所提依据逐一推翻。但中方代表和北洋政府这时犯了一个错误:提议英方作为中国和西藏地方所提依据的“裁判人”。英方代表自然正中下怀,立刻召集第三次会议。

3、1914年1月,第三次会议在德里举行。中方首先声明了川藏划界以金沙江为准(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此前原不属于西藏噶厦管辖的康区部分地方),西藏地方则继续坚持西藏脱离中国等主张。中方代表急于摆脱界务话题和赔偿话题,以便尽早进入关键的“主权话题”,要英方审查双方界务提议,将会议主动权拱手让人。英方则趁势提出西藏内政由英印政府监督、唯有英印可以在西藏驻军等,完全是变相把西藏置于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

4、1914年2月,第四次会议在德里举行。英方拿出关于界务的“审查意见”,麦克马洪拿出一份单方面制定的川藏标界地图文件,在西藏、康区等地,制造“内外藏”概念,试图先从所谓“外藏独笠”入手,然后波及所谓“内藏”。等于是不仅支持西藏地方的独立要求,而且把原本不属于西藏地方管辖的广大区域置于“内藏”概念之下,以便将来继续使这些地方脱离中国。这种做法,实际上仿效了沙俄在我国“外蒙独立事件”中的操作方式。此议传到国内,外交部专门电令陈贻范逐条反驳。会议期间,英藏合谋在川藏交界处用兵,以图扩大藏军占领范围、造成既成事实,中央政府只是命令地方军队予以堵截,军事上并无针对性部署。陈贻范当时曾致电中央,准备做好“宣示中国最后立场、会议决裂”的准备。但此时袁世凯正在忙于解散各级议会、向列强借款、扩大自己的总统权力,北洋政府没有同意陈的策略。

5、1914年3月、4月,第五次会议在德里举行。会前,英藏共同制造了大量关于川藏之间战事危急的舆论。英方在会上以调停战事的名义、强硬拿出“调停约稿”11条,要点为:继续以新造的“内外藏”提法,要求中国放弃对西藏的主权、改为所谓的“宗主权”;西藏内政、外交自理;不允许中国向西藏派驻军队,不驻文武官员;并赋予英国更多特权,等。中方代表对这11条提出了反驳,同时以中央政府的回电,驳斥此前关于江达、三十九族等处战事的谣言。接着,在英藏的双簧表演下,中方代表只好请英方将“约稿”由英国驻华公使递送中国外交部。外交部收到文件后,两次约见英国公使,声明我方依据。

与此同时,发生了一件极为严重、并富有“西藏特色”的事情:西藏方面希望通过英方的支持、借助“西姆拉会议”帮助他们从中国脱离,获得对西藏的全部统治权。为此,西藏地方代表夏札与英方麦克马洪秘密换文:答应如果事成,西藏方面就把“包括达旺在内的藏南”作为好处答谢给英国。这个秘密换文,即所谓“印藏边境条约”。由此,埋下了日后藏南九万平方公里沦陷的种子。具体过程我们后面还会专门展开介绍。

笔者之所以说这种私下贿赂的勾当特别富有“西藏特色”,是因为:在旧西藏,官员、贵族等不论犯了什么罪错,习惯性的第一做法就是拿钱找重要人士疏通说情。甚至谋反叛乱这样的大罪,也是优先采用这种处理方式。这类事例,请大家参阅《喇嘛王国的覆灭》等书,可谓不胜枚举。而面对国际事务,西藏地方高级官员,即使要找大英帝国帮忙搞独立,也不应一下子答应九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巨额索贿”——用肥肉喂虎狼,只会引起虎狼更大的贪欲。这种把“索贿行贿”当作灵丹妙药的处事方式,折射出当时西藏的地方官员普遍缺乏政治眼光和外交技巧。这一点在日后的历史进程中,还将让西藏吃大亏。

第五次会议后期,由于西藏地方与英方有了私下秘密换文,而北洋政府对此并不知情,对英国依然抱有一定幻想。同时,袁世凯此时正在忙于对付二次革命,急需外国列强的支持,除了对“内外藏”不同意,其他各项均有多次妥协退让。然而,如此仍然达不到英方的预期,谈判进入僵局。

6、1914年4月7日-20日,第六次会议在西姆拉举行。在前次会议作了三次让步之后,中方代表声明官方立场:“决不令所承认自前清之领土受丝毫分割”。西藏地方代表托病不出席,让麦克马洪的助手代其出席——英藏之间的勾搭,彻底撕下了遮羞布。陈贻范在这种情势下,依然坚持对英方“调停”的修改意见:绝不可能承认西藏与中国平等,删除中国对西藏无主权的内容,西藏对外事务由中央政府驻藏长官在西藏督率办理,对通商章程的修改不能损害中国主权等,维护中国在西藏、以及川青甘滇等藏族聚集区的管辖权,反对赔偿条款。英方见此,即强硬表示不再让步。然后,麦克马洪又以极少的修改,表示再难改动,限4月27日为最后答复。中国外交部随后电令陈贻范也作出强硬声明:“土地主权所系,断难迁就”。其他具体条款也作了修改指导。同时,中国外交部指示驻英公使与英国外交部磋商。其实,英国外交部、英属印度政府、英国驻印官员三方面,对于中国西藏事务的态度,一直存在着微妙的不同,中国驻英公使的交涉,让麦克马洪急于结案。

7、1914年4月22日、27日,第七次会议在西姆拉举行。鉴于中方开通了与英国政府的第二沟通渠道,麦克马洪也改变节奏、紧急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他以老牌政客的经验认为,过去历届中国政府在与英国的谈判中,最后总是被迫签约。因而他试图给中方代表陈贻范施压,也许他判断:如果陈草签了,中国政府也会随之正式签署承认。22日,麦克马洪以“草签约稿”的名义,软硬兼施试图压迫陈贻范签署,陈在巨大压力下、表示要请示中央,未予草签。25日,中国外交部致电陈贻范,除了对英国仍有幻想,主要意思就是:西姆拉会议不论发生任何变故,中国政府皆有理由加以否定。27日,上午陈贻范以“未奉政府训令、不能画行”为由,继续保持不签的立场,因此被英方强令退场。最后麦克马洪对陈贻范施加压力:如陈不签,则英藏双方签署,中国不仅连所谓“宗主权”也没有、而且西藏将可能成为“独立”国家。并接着说:草签并非缔结条约之意,需经正式签字和缔约各方正式证实批准方为有效,若北京政府不同意仍可拒绝、使约稿无效,但如陈不草签,则谈判立即破裂…陈贻范在这种形势下,考虑“为免决裂计,暂允画行再行计议”。回到会场,陈贻范先声明:“画行与签押当分为两事…签押条约非奉政府训令不可”,麦克马洪、夏札对此声明均未表示异议,陈贻范随后在约稿和附图上以自己英文译名的首两个字母“L、C”进行了草签。

8、中国政府正式声明,不承认《西姆拉草约》,陈贻范的草签失效。陈贻范草签的文件传回国内后,官方和民间反应强烈、均认为不可。4月29日,中国外交部电令陈贻范声明取消。4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召见英国驻华公使抗议英方强迫中方代表的做法,并正式行文声明“陈贻范的草签未获政府训令…中国政府不同意英国所提的条约草稿。”5月1日,中国驻英公使向英国外交大臣正式转达了官方声明。随后,英方继续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政府尽快正式签署认可《西姆拉草约》(有些文章中也称为《西姆拉条约》)。

9、7月3日,麦克马洪召开只有英藏参加的“第八次会议”,他们把陈贻范草签的约稿又做了修改,然后英方作为会议主持与西藏地方代表单独进行了签署。7月6日,中国外交部照会英国公使,声明中国政府“不能承认未经承诺之英藏所签之约或类似文牍”。其实,早在7月1日、7月3日,英国印度事务大臣、英国外交部先后致电英属印度总督明确指示:麦克马洪不能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

至此,西姆拉会议彻底流产。

西姆拉会议各方合影[来自wikipedia]

3-6、“西姆拉会议”小结

“西姆拉会议”实际上是大英帝国与西藏地方当局合谋的一次“国际会谈”。从法理、程序而言,即使西藏成功谋求独立,那也是会议结束、中英签署条约之后的事情。而英方一开始就把西藏地方代表作为“代表国家的平等与会者”,其本身就前后矛盾。如果西藏地方在会前已经具备“国家”资格,何须开这个会呢?

英方以调停人身份作为掩护召开的这次会议,在议程、安排、甚至外交程序等各方面都有很多漏洞。看来国与国之间,即使与英国这样所谓的“欧洲绅士”打交道,也要有实力做后盾、并做好充分准备。麦克马洪作为一名资深殖民官员,对于新成立的中华民国还是用对待满清的思路去判断,在谈判中虽然战术上一直占优,但最终还是未能遂愿。

中方虽然在内外交困之际遭遇如此强权“外交”,但毕竟是共和国政府、而不是“家天下”的满清王朝,在国土主权上,尚能做到守住最后底线。陈贻范唯一值得商榷的举措,是进行了草签——但毕竟在北洋政府及时的正式声明之后,《西姆拉草约》最终无效。弱国无外交,彼时的北洋政府和陈贻范,已经不容易了。

英国未授权麦克马洪与西藏单独签约。西姆拉会议期间,第一次世界大战迫在眉睫,英国从全球角度考虑,不希望与西藏单独缔约,因为那样会影响英国在华的巨大利益,也会影响列强与英国的关系。1914年7月1日,英国印度事务大臣给英属印度总督的电报中明确指示:“麦克马洪不能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1914年7月3日,英国外交部致电英属印度总督重申:“陛下政府不能授权麦克马洪同西藏分别签署”。因而,第八次会议英藏双方签署的《西姆拉条约》也是无效的。

西姆拉会议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英国政府、英属印度政府等,对这次会议的合法性和《西姆拉草约》的有效性,在官方文件中,都持否定态度。比如,印度政府1915年9月3日给英国驻锡金专员的公文中曾写到:“印度政府带着兴趣看了您对西藏和我们从《西姆拉条约》中所获得的好处的归纳和总结,然而,那种利益当然纯粹是纸上谈兵,因为中国政府还没有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俄国政府也没有接受该条约,因而条约现在是无效的”、“事实上,去年在西姆拉进行的谈判完全破裂了”。西姆拉会议之后,英国官方类似的文件还有很多。

西藏的达赖和噶厦一方,在这次会议上,完全成了傀儡。不仅如此,还私下秘密换文,以“贿赂”的方式试图左右大国政治,结果为日后疆土的丢失埋下祸根,可悲亦可叹。其实,即使是在18、19世纪的国际事务中,非主权国家的实体(包括各国的行省、自治领、殖民地等)都是无权与外国缔约的,更无权割让国土。因此,西藏与英国之间涉及藏南九万平方公里的“私下秘密换文”是无效的,西藏与英国单独签署《西姆拉条约》也是无效的。

那个时代的国际事务已有规则,各大列强帝国,不论干了多么残酷的军事屠杀、多么狡诈的政治欺骗,最终仍需国与国之间缔约,做为国际事务的合法性依据。而在这个持续至今、不断调整的国际政治秩序中,西藏从来都不是一个“国家”。[这个话题,有必要的话,回头专门撰文论述]

至于西藏地方为了让英印帮助自己、达到目的,而私下“行贿”给英印的“藏南”,也由于两个原因使其不具备效力:首先,西藏作为地方政府,无权割让国土;其次,退一万步,就算西藏有权割让国土,由于西藏地方设置的“行贿前提”没有成立——英印并没能通过“西姆拉会议”让西藏地方获得他们所需要的“独立、汉族官兵撤离康区”这个大目标,所以这次秘密换文也没有效力。

按道理,西藏地方政府应在会后正式通知英印政府:你们答应帮我们争取的东西没有达到,所以私下许诺的东西,不能给你。就算普通人之间打交道,也应如此。从目前的资料来看,当时西藏方面没有就此正式行文表态。也是一件憾事。

现在这位十四世达赖喇嘛对外宣称“承认当年割让藏南给印度”。这么做的逻辑是:把当年西姆拉会议期间英藏私下秘密换文的“印藏边境条约”说成合法,以此证明“当时的西藏噶厦是一个独立国家的政府”,从而为自己主张的“拥有西藏最高统治权”找到历史依据。

国土属于公共利益——不论这个公共利益的主体是西藏地方、还是中国——十四世达赖喇嘛为了一己私欲、不顾史实、出卖藏南,用任何标准来看,都有“卖国”嫌疑吧?

英藏私下秘密换文的“标的”:藏南

3-7、“麦克马洪线”是怎么回事?

1914年3月“西姆拉会议”的第五次会议期间,英方代表麦克马洪私下向西藏地方代表夏札,索要“达旺、门隅、察隅”等地,作为英方支持西藏的代价,并且单方面拿出一份地图、划出了索要的地盘。这份地图上划出了所谓的“麦克马洪线”——后世中印之间的东段边境纠纷由此而起。麦克马洪还忽悠夏札:“贵族寺庙在当地的收入可以考虑照旧。”

夏札鉴于英方索要的地方面积广大、涉及各方利益较多,而且还包括了六世达赖喇嘛的出生地“达旺”,所以立刻派人回拉萨请示。拉萨方面考虑再三,司伦雪康在给夏札的回信中说:“希望强调提出要求,今后能使西藏获得独立,并使康区的汉族官兵全部立即撤回汉地。只要能做到这些,即可立即划界移交给大英政府”。

3月24日,麦克马洪给了夏札一封信和两份地图,地图上用粗略的红线标出了英方划分的所谓“印藏边界”,由夏札进行了签署。

这就是英藏私下秘密换文的基本过程。

“秘密换文”中这份地图标注的划给英属印度的区域,就是门隅(包括达旺)、珞隅、察隅,后来被统一称做“藏南”。

由于西姆拉会议流产,《西姆拉草约》和英藏“秘密换文”的无效性,前面已有论证。其实,秘密换文还有第二层“无效性”——毕竟西姆拉会议没有成功,西藏一方并没有通过英国主持的这次会谈得到“独立、康区汉族官兵撤离”,因而也就失去了“秘密换文”成立的前提。

由于后世相当多政治势力、社会舆论拿“麦克马洪线”说事,中印之间最大的争议区“藏南九万平方公里”,也与“麦克马洪线”密切相关。在此有必要介绍一下“麦克马洪线”长什么样。

麦克马洪线,实际上是爱好探险的英属印度官员以非官方形式勘查出来的,所以提供给麦克马洪的地图很粗糙。1937年3月,印度国家测绘局总测绘师在给印度政府外交秘书的文件中指出:“麦克马洪线有多处错误,图画与文字描述不符。”细节上说了一大堆。

麦克马洪提供给西藏地方的地图,画的更加粗糙:在五十万分之一的地图上,红线粗略手绘——完全不像大英帝国正规文件的样子。

麦克马洪线与中印原来的疆界线[来自《喇嘛王国的覆灭》]

3-8、“西姆拉会议”之后

1914年的“西姆拉会议”之后没多久,第一次世界大战开打。西方列强普遍陷入战事,与近代西藏密切相关的英国、沙俄同为协约国成员,都没有更多的精力顾及西藏。中国于1917年宣布参战,加入的也是协约国一方。

民国依然处于北洋政府时期,军阀混战不断。国民革命军也开始兴起。中央政府对藏的工作,开展不多。

西藏则与周边的四川军阀偶有征战,并小获胜利——四川这个地方,盆地多、军阀多,但大军阀少,被挤到川西、与藏军面对的更不会是有本事的军阀。这也是川藏军事对抗中,四川的一个劣势吧。

西藏内部,“见过市面”的十三世达赖,开始振兴西藏的努力,但也一波三折。他与九世班禅的矛盾,则变得不可挽回。

总之,“西姆拉会议”之后有那么二十年左右,参与会议的三方,要么不承认条约、要么束之高阁、要么干脆“忘却了”…各方都没有再次关注“藏南”,拉萨的噶厦地方政府依然按照传统的方式统治着这片地方…

麦克马洪线与藏印传统线之间的争议区,包括达旺地区[来自网络]

四、十三世达赖喇嘛的现代化尝试:1915-1925

十三世达赖两次因“兵临城下”而出走,并在民国初年的纷争中由于英印的军事支持在驱赶川军、川藏战争中尝到甜头,因此他主导了一场以提升军力为目的的“现代化尝试”。这种史无前例的方式,也使他与西藏传统社会的上层(寺庙、贵族)产生矛盾,并最终蹊跷死去。

十三世达赖的“现代化尝试”的主要措施就是“创建新式军队”、“增加军费来源”。

4-1、军事现代化

过去的西藏军队。藏兵基本上是冷兵器、军械自备,平时拖家带口、耕地放牧、没有训练。时间一长,就变成了“职业老百姓,业余去打仗”。藏军的指挥官,往往由文官临时出任,不懂军事。

十三世达赖向英印方面购买了大量英式武器装备,委托英印培养军官、训练士兵,并建立兵工厂。同时,任命自己亲信的擦绒担任藏军司令、兵工厂负责人。擦绒还身兼噶伦和造币厂负责人。随后,又组建了西藏第一支现代化警察队伍。

年轻的军官群体,很快成为了拉萨市一道亮丽的风景:剪辫子、穿制服、打网球、喝咖啡…对当时尚处于保守封闭环境中的拉萨“观众”而言,大概有点儿西藏人被英国人附体的既视感吧?

军官集团的迅速崛起,很快与寺院集团、官贵集团发生矛盾。

1917年与四川的战事,让达赖喇嘛看到了新式藏军对扩张地盘的作用。1921年平息哲蚌寺“朗色林扎仓”反抗事件,体现了藏军对“桀骜不驯的喇嘛们”的震慑作用。1924年擦绒擅自处死士兵事件,军官集团的自成体系已成尾大不掉之势。事后擦绒躲去了英属印度。

这个时候一些年轻军官,开始私下议论为了西藏的强大、解除达赖的政权、只保留其教权的可能性,甚至讨论在西藏建立共和体制。达赖喇嘛则不断得到各种有关英国人可能支持少壮军官们夺权的传言,虽无实据,但深感威胁,达赖喇嘛对军官集团的态度彻底改变。

1925年春,十三世达赖“以不相干和微不足道的理由为借口”,将军官集团一个个贬职或革除。擦绒在从印度回拉萨的途中被解除藏军总司令职务。瓦解了军官集团之后,军警力量直接归属噶厦管理。

西藏的这一轮军事现代化到此结束,十三世达赖的亲英态度也开始转变。

藏军军官的英式服装[来自《喇嘛王国的覆灭》]

4-2、财税现代化

财税现代化,是“军事现代化”的辅助。

那时,噶厦政府的所有收入,并不用于行政开支,而是用于宗教仪式——这方面没法节流。噶厦的薪酬很低。作为主体的俗官大多是贵族,另有自己的收入。此外,弄权也是官员们的主要财源。

于是,开源就成为了唯一选择。噶厦开源有两个方向:贸易关税和内部税收。由于英印方面坚决反对征收关税,噶厦只能从内部税收下手。

为此,达赖设立了一个新的军费筹措机构。这项重要工作,由刚刚从欧洲回到西藏的龙厦负责。

龙厦是贵族出身,1913年,十三世达赖委派他带领4名贵族青年去英国接受教育。龙厦借机游历了英、法、德、意等国。

龙厦增加收税的对象,还是那些世袭贵族和寺院领主。这些贵族和寺院,都有历代噶厦授予的文件,确定了租税数额,所以非常不情愿。

龙厦经过调查计算,发现很多庄园主自己都是一笔糊涂账。按照龙厦的方法,在其他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庄园主即使多交几倍的租税,自己留下的也比过去多出很多——我的理解,以前恐怕是这些老爷们手下的管家等人,在中间弄了大量好处。另,西藏缺少数字化概念,似乎一直是个传统。

龙厦的创收工作卓有成效,1925年擦绒失势之后,他很快成为达赖喇嘛的第一红人。当然,他也得罪了一大批贵族和寺院上层。

1929年,龙厦担任孜本兼藏军顾问(其时已取消总司令职位),达到个人事业的巅峰。但由于他在恢复藏军士气方面的努力,使达赖又开始担心他成为第二个擦绒,1931年解除了龙厦在藏军的职务。

十三世达赖的“现代化尝试”,还包括开办造币厂、建设水力发电厂[请文青环保爱好者们留意,以后对高原水力发电的事,别只骂一头]、请英人架设电报线、同意英人在江孜开办英语学校等措施。

围绕扩充军力、巩固地位,达赖喇嘛在“权、枪、钱”三个方面都抓得不错,但带来一个重大的“副产品”:达赖、班禅彻底交恶。

龙厦和他带着去英国的四名贵族孩子[来自《喇嘛王国的覆灭》]

4-3、“现代化尝试”简评

十三世达赖的“现代化尝试”是有局限的,仅仅致力于扩充军力,目的更像是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

这场“现代化尝试”还存在“制度上的死结”、“缺少上层同盟”、“缺少民众支持”、“社会发育水平落后”、“对英印了解不足”等问题。在生产力和社会总收入都没有提高、社会制度没有改变的前提下,仅仅依靠内部开源、试图获得巨额军费,既增加了民众的负担、又搅动了统治基础。“现代化尝试”难以为继,也是一种历史必然。

十三世达赖1911年开始对英印的亲近,后来现代化尝试过程中对英印的逐渐疏远,之后与国民政府的积极靠拢,其中一个重要动因,还是维持和加强自己的统治权势。

4-4、达赖与班禅交恶

为了扩大税基,拉萨的达赖喇嘛和噶厦看上了日喀则的九世班禅。

历史上,班禅转世系统比达赖转世系统出现得晚。但是,在格鲁派最危机的时代,扭转乾坤的首先是四世班禅,然后才是五世达赖。并且,从他们开始建立了达赖、班禅在转世前后互为师徒的传统。后来的六世班禅等,也对格鲁派的政教事务做出过重大贡献。并且班禅一系从不觊觎达赖的权势。

1904年十三世达赖第一次流亡外蒙,英印政府曾半胁迫地“请”九世班禅去了英属印度,试图寻找达赖的替代者,但班禅没有响应。1913年,十三世达赖结束第二次流亡、回程途中,九世班禅还曾亲往迎接。

十三世达赖回到拉萨不久,就通知九世班禅必须支付之前三次战争总费用的四分之一,这三次战争是:1888年英国第一次侵藏、1904年英国第二次侵藏、1912年川藏战事。班禅喇嘛对此要求十分不满,只给了拉萨要求的一部分。

1917年、1923年,达赖喇嘛先后颁布了两项法令,不仅声明班禅堪厅必须向噶厦缴纳税收,而且逐步加大征收额。而班禅堪厅的专属权益,获得过历代达赖和噶厦的相关保证文件。

班禅一面给达赖写信,陈述历史传统、希望维持原状;另一面通过英国驻江孜官员代为交涉周旋。然而,拉萨方面的力度越来越大,不仅直接派出官员去班禅属下各宗征收粮税,而且监禁班禅堪厅在拉萨的官员。达赖将不利于班禅的传言,一时四起。

说又说不通、打又打不过,九世班禅于1923年底秘密逃往内地。行前,他给扎什伦布寺各大堪布、总管留下命令,要求大家遵照原有制度和仪轨行事,重大事宜不能决断时要请示班禅,等。

班禅一走,达赖立刻派自己的管家接管了扎寺的大权。

十三世达赖为了加强自身实力与九世班禅产生矛盾,可以理解。毕竟,历史上“藏传秘教”各个宗教领袖的“地位”,最终是靠世俗权势决定的。

九世班禅在内地之初,和十三世达赖还有一些书文往来。总的来说,虽然措辞客气,但立场对立、无法妥协。从此之后,一直到1933年底十三世达赖圆寂,二人再无碰面。

有史以来,格鲁派两位在藏宗教领袖之间首次出现分裂,也是十三世达赖的“现代化尝试”与宗教上层产生矛盾的一个缩影。

1910年,九世班禅喇嘛在英属印度加尔各答与英国驻印度官员奥康纳合影[来自网络]

五、达赖、班禅与中央政府的三方关系

十三世达赖喇嘛在开展现代化尝试的同时,也在密切关注国内政局,主动与民国政府取得联系。

1919年2月,达赖喇嘛派三大寺高僧前往北京出任雍和宫堪布,北洋政府蒙藏院极为重视。西藏地方与民国中央政府正式建立联系。

1919年,北洋政府派代表李仲莲、朱绣进藏,是中央主动的破冰之旅。十三世达赖派人前出到几百公里之外的唐古拉山口迎接,规格很高。到拉萨后,李、朱与达赖喇嘛、政教上层沟通了中央主张。达赖先后表示:英国驻华官员与中央交涉的许多涉藏事情,均不知情。“余亲英本非本心,因钦差逼迫过甚,不得已而为之。惟望大总统速派全权代表解决悬案。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幸福”等。

1920年,英国派前任驻锡金专员贝尔到拉萨(此人我们前面提过),希望落实1914年英藏秘密换文的“印藏边境条约”,达赖喇嘛以《西姆拉草约》还悬在空中为由,婉拒拖延。贝尔回忆:“许多喇嘛都在打听,是谁把英国人领到拉萨来的。一夜间,拉萨许多地方贴出布告,要杀死我和肯尼迪”。达赖喇嘛也告诉他“仇视已深,若不速行,难负保护之责”。可见当时西藏上下对英印的态度。

1923年,九世班禅出走内地,得到北洋政府高度重视,在各地广受欢迎。规格不亚于清朝接待六世班禅。在京期间,北洋政府执政段祺瑞告诉他:待国内安定,藏事可迎刃而解。

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迁都南京,设蒙藏委员会。达赖喇嘛派代表觐见蒋介石。蒋予以嘉慰,并致信达赖。

1929年,九世班禅在南京、北平、四川、西康、山西、绥远、青海等地设立办事处。

1929年8月,达赖喇嘛派贡觉仲尼等人拜会蒙藏委员会负责人,并以达赖书信声明三事:

1、并无联英之事,与英国发生关系,是壤地毗连、不得不为之。

2、仇华属于误传,前三次达赖均派员来华,证件上写明“中藏亲睦”。

3、达赖、班禅感情素惬,误会的发生是因为班禅部下行为不法。

这是民国以来,达赖方面首次向中央政府正式表态。

由此开始,十三世达赖与国民政府多次互派代表、密切接触。对于国民政府到拉萨的代表,达赖喇嘛命噶厦按清朝接待中央大员的规格,亲率文武官员、马步军队远出市郊迎接。

1930年2月,达赖在南京、北平、西康的三个办公处,由蒙藏委员会拨款建设、投入使用。

达赖喇嘛先后表达过:

三点声明:“不亲英人,不背中央,欢迎班禅回藏。”——1929年9月

《西姆拉草约》将来可由达赖声明让中央主持解决。——1929年9月

“我不敢背中央,前已言之”;西康战事“随时可以撤回防军,都是中国领土,何分你我”;对班禅“原有师弟之宜…至以为念”;对英印“英国人对我确有诱惑之念,但我知主权不可失,性格习惯不两容,故彼来均虚与周旋…中国只须内部巩固,康藏问题,不难定于樽俎”。——1930年3月、5月

国民政府则有藏事八条询问意见,达赖喇嘛进行了逐一回复。回复中,关于中央和西藏的关系方面,均表达了内向之意。唯独九世班禅回藏事项,十三世达赖态度较为鲜明:压低班禅的历史地位,指班禅违反法令,反对班禅回藏。[十三世达赖对英国第二次侵藏期间九世班禅与英国接触、自己逃往外蒙古期间九世班禅到拉萨与驻藏大臣一起平复政局等事,看来耿耿于怀。]

1930年,拉萨发生了一件事。尼泊尔商人因纳税事宜,与当地发生冲突。此时还是英国保护国的尼泊尔官方,扬言要出兵进藏。达赖喇嘛令定日、日喀则藏军做好准备,同时电告蒙藏委员会向中央问请方针。蒋介石电函尼泊尔、西藏停止交兵,派出参事巴文峻、专员谢国梁前往两处调停。巴文峻在尼泊尔受到国礼待遇,尼政府称“深处内地之一独立小国得与邻邦和睦相处,实为无上欣幸”。[从尼泊尔的态度看,如果没有内乱和日本入侵,中国的亚洲大国地位可望早日恢复,西藏的事情也许不至于那么一波三折、拖延持久吧。]

1931年5月国民会议召开。达赖喇嘛派6人代表、3人列席;九世班禅派4人代表、5人列席。同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开始大举侵略中国东北,中国进入危难时代。

1931年9月,国民政府册封九世班禅为“护国宣化广慧大师”。本拟给十三世达赖“护国弘化普慈大师”的封号,因川藏战事,未能落实[国民政府这么做显然缺乏政治智慧]。对班禅的封号,达赖和噶厦意见很大,多次行文中央,要求取消班禅封号和待遇、裁撤班禅办事处、查禁其在内地购置的军械等。

1932年,九世班禅获任西陲宣化使。拉萨三大寺和“僧俗官员大会”发表反对班禅宣言书,班禅方面则发文历数达赖十大罪状。同年,“一二八事变”爆发,日军攻打上海。

1933年4月,九世班禅派专使进藏拜谒十三世达赖,“达赖优礼延见,大悟过去全系两方属僚猜忌而起,切望早日反藏、共谋众生安宁”。双方开始磋商班禅返藏事宜,12月17日,十三世达赖突然圆寂。

此前,民国政府正在调停康藏战事(当时已经成立西康省)。西藏的态度是“汉藏悬案,听候中央与达赖喇嘛解决”,中央的回电在达赖喇嘛圆寂之前两小时到达拉萨。

1935年,九世班禅参加国民政府主持的悼念十三世达赖的活动,同年任“国民政府委员”,在内地呼吁和平统一、拥护抗日。回到青海拉卜楞寺,做回藏准备。

达赖圆寂之后,西藏地方设置多重障碍,英印方面也反对九世班禅在这个时候回到西藏。

1937年12月1日,九世班禅圆寂在等候回藏途中的青海玉树…

陈庆英先生对十三世达赖的总结非常中肯:在他统治西藏的期间,他既要求英国(英印政府)支持、帮助其推行以扩军筹饷为主的改革,藉英国之力来对付中国中央政府;又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中央政府表示“内向”之意愿,设立西藏驻京办事处等,采取一种“虽亲英而不受其利用,明拒汉而不失其联络”的政治策略,以维护以他为首的格鲁派上层僧侣和贵族的政教合一的统治地位。

从客观上看,清亡民初,各省各地宣称自治、独立者有之,自组军队、从列强拿钱者有之,横征暴敛、自行印钞者有之…都够不成某地独立的判断依据。那个时代西藏的变化,也可参照看待。

1932年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来自wikipedia]

六、十三世达赖圆寂

1933年12月初,十三世达赖患感冒,但病情并不严重。16日,达赖感觉呼吸困难,他的总管土登贡培连忙通知噶厦高层。17日,请乃穷护法神汉降神治病,在场人员回忆,神汉跳神时给了达赖一味药,达赖拒绝服用,神汉硬倒进达赖嘴里,然后达赖病情迅速恶化、昏迷不省人事,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当天下午7点半,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终年58岁。

民间一直有十三世达赖是被毒死一说。研究者缺少可供研究的详实原始记录,达赖喇嘛圆寂后官方也未做深入调查。十三世达赖的圆寂,有些蹊跷。

十三世达赖去世得很突然,各方面没有思想准备,拉萨政教上层也没有预案,对西藏政局影响很大。对西藏以外的影响则并不大。

1933年12月20日,达赖圆寂后三天,西藏方面电告国民政府。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指示“优礼隆施”,蒋介石、汪精卫、蒙藏委员会均致电西藏吊唁慰问。依宗教惯例,国民政府“训令班禅驻京办事处、章嘉呼图克图驻京办事处、西康民众代表驻京办事处,以及电令蒙古、青海、西康、北平、热河、五台山等地各寺庙,为达赖喇嘛一体唪经,以志追悼”。并追赠十三世达赖“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封号。

国民政府的重视推崇,推动了西藏政局向恢复历史传统方向转变。

西藏上层在此期间,也经历了一系列权力斗争。十三世达赖生前的红人土登贡培落马、被流放。经推选、掣签,五世热振当选摄政,并呈报中央,中央回电批准。热振担任摄政之初,龙厦展开“求幸福者同盟”运动、提出“民选噶伦、四年一任”的主张。最终失败,龙厦被剜眼流放、后代严禁为官(龙厦儿子拉鲁还将出现在以后的西藏政治舞台)。

内部整理结束,热振摄政与噶厦开始追悼达赖、修建灵塔、寻访灵童等工作。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延续清朝惯例、派中央代表进藏致祭,并进一步恢复中央和西藏的关系。对此,西藏地方的反应非常积极主动。

1934年8月底,以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为专使的中央致祭团抵达拉萨。首先拜会了摄政热振、司伦、噶伦等政教高层,然后依照清朝驻藏大臣的成例向三大寺、大小昭寺、布达拉等处礼佛、发放布施,并开展广泛的沟通。

9月23日,在布达拉宫举行隆重的册封大典。司伦、噶伦率噶厦全体官员在殿外迎候,藏军列队致敬。进殿后,将中央册封十三世达赖的玉印、玉册置于香案,双方官员致礼。黄慕松朗读玉册。礼成之后,玉印、玉册交总堪布。玉印内容是汉藏满三文的“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达赖喇嘛之印”。同日,民国首都南京,亦举行仪式。

10月1日,在布达拉宫举行里隆重的致祭仪式,司伦、噶伦、三大寺活佛堪布等参加,黄慕松代表中央政府致祭文、致祭礼。

接下来的两个月,黄慕松与摄政热振、司伦、噶伦等进行了多次商议、沟通中央与西藏的一系列待决问题。西藏方面倾向于先解决界务纠纷等局部问题,中央方面主张先商议政体归属的宏观问题,期间未能达成一致。但双方的沟通气氛,一直良好。

11月底,黄慕松离藏返京,留下参议刘朴忱、蒋致余等人,代表国民政府驻藏继续与西藏地方保持沟通。清末“驱汉事件”之后,中央第一次设立驻藏机构。

1935年6月,十三世达赖遗体安放灵塔,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院长汪精卫等致电,热振摄政回电致谢。十三世达赖圆寂、后事处理,到此结束。

国民政府在十三世达赖的处理上颇有建树:高度重视,做了西藏僧俗的心理工作;派团致祭,延续了清朝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规格,同时让西藏社会各层感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和存在,并且与十三世达赖的接班人积极沟通,为“后达赖时代”中央和西藏的往来奠定了基础。

此时的华夏大地,也将迎来一场关乎生死存亡的全面抗战。

黄慕松代表国民政府为十三世达赖喇嘛册封、致祭[来自网络]

七、英印,暗箭难防!

1914年“西姆拉会议”流产后,英国政府对会议“成果”的态度有过两次不同。

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虽然英国、中国同为“协约国”成员,但英国看到中国当时处于军阀混战,所以英印方面主要是支持西藏用兵四川,希望获得比无效的《西姆拉草约》更加优厚的实际利益,对袁世凯续谈《西姆拉草约》的提议无动于衷。1918年,英印方面出面调停西藏与四川的战事,与川边地方官员签订了《停战协议》,试图把《西姆拉草约》提出的“内外藏”变为既成事实。北洋政府不予承认。

1918年一战结束后,英国见迂回的方法不成,此时英属印度内部又发生了内乱,为了在“巴黎和会”之前确定英国在西藏的利益,英国转为急于要求北洋政府续议《西姆拉草约》,北洋政府并未听从。

7-1、侵占藏南

1914年“西姆拉会议”之后有几年时间,英印政府向民国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施压,试图把《西姆拉草约》和英藏私下秘密换文的“印藏边境条约”合法化,但没有成功。英印官方内部也承认这次会议的破裂,于是把《西姆拉草约》束之高阁、不再提及。期间,英印从未进驻或管控“麦克马洪线”以南的藏南区域。

1930年代中,国民政府正处于内战不断、日本侵占东北的艰难时期;西藏的十三世达赖圆寂不久、摄政热振刚刚掌权,也需要稳定局面。

7-1-1、窥伺:

在这个时间点上,1935年,英属印度政府一位官员“偶然发现”了《西姆拉草约》有关文件 。英印内部决定向藏南试探。

1936年4月,英属印度派出一名上尉带队悄悄进入藏南区域侦查。这名上尉认为:“这里的人民,特别是达旺宗附近的人民,肯定认为自己属于西藏管辖之下,毫无疑问,西藏统治着达旺地区,并远至南边的德让宗地区征收赋税”。他们的侦查,还证明了包括达旺在内的“门隅”地区,当时由拉萨派遣官员,采用西藏特有的政教合一形式,一直受西藏地方管辖。

1938年4月,英属印度的一支远征队进驻达旺,但随后便因摄政热振和噶厦政府的抗议而撤出。这一年,中国全面爆发抗战。

1940年1月,英国人进入察隅地区“考察” 。

7-1-2、侵占:

在珞隅地区,1940年和1941年,英印军队在雅鲁藏布江河谷地区、“麦克马洪线”以南约80公里建立武装据点,并每年派出军队驱逐西藏地方政府的税收人员;1944年和1945年,英国人在西巴霞曲流域设立官方贸易站。

1943年,英印政府组建了“东北边境局”,为成立“东北边境特区”做准备。下决心占领藏南。

1944年初,英印军队侵入门隅地区德让宗,阻止西藏的德让宗、达陇宗官员上任。

1946年,英印军队占领白马岗、瓦弄、察隅、桑昂等地。

1946年、1947年初,国民政府多次向英国政府提出抗议。

到1947年,英国人已在门隅南部建立了武装据点,并阻止西藏官员在该地征收赋税。

1947年,印度独立后,对藏南的继续侵占放在后面章节介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中国同为盟国。这一边,1942年中国远征军开辟英属缅甸战场,孙立人将军从日军包围中拯救出7000名英国大兵,史称“仁安羌大捷”;另一边,英国人却一直在不断武装渗透、占领“藏南”。

7-2、篡改史料

英属印度政府有一个叫做《艾奇逊条约集》官方的外交文件集,专门收集英属印度政府签署的各种条约、协议和证书,属于官方权威史料。

1862年开始出版,每十年左右修订、再版一次。

1914年的“西姆拉会议”流产,《西姆拉草约》、英藏之间秘密换文的“印藏边境条约”均未获得合法地位。

1921年前,英印政府主要致力于迫使中国政府续议签约,以使上述文件合法,所以一直无法纳入《艾奇逊条约集》。

1921年后,看到中国方面已无叙议签约的可能,而十三世达赖和西藏噶厦对英印的态度也逐渐疏远、并开始倾向内地,于是决定在1929年《艾奇逊条约集》修订再版时,把西姆拉会议的相关内容放进去。

7-2-1、1929年版《艾奇逊条约集》:

1929年,英印政府正式修订了《艾奇逊条约集》,其中第14卷中新增“西姆拉会议”的内容。

由于英国方面担心把未通过的条约和私下密约全文公布的话,会引起中国和国际社会的反对,所以这次修订只是以纪事方式,陈述了“西姆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方、议题、简要过程(包括中方未予正式签约)。

同时,对英藏之间私签的《通商章程》,以含混的口吻指“1914年的章程是对1908年中英《通商章程》的修改”——掩盖了中英具备签约资格、而英藏不具备签约资格的区别,从而把一个不合法的章程嫁接在合法章程之上。

1929年版《艾奇逊条约集》并未收录《西姆拉草约》、《通商章程》、英藏秘密换文的所谓“印藏边境条约”等文件。

7-2-2、1938年制造伪版《艾奇逊条约集》出台:

1930年代,西藏与国民政府逐渐靠近。

1938年英印侵入达旺的远征军,遭到西藏热振摄政和噶厦政府的抵制而退出。

英印政府一方面担心西藏地方政府不再那么伏首贴耳[英国人确实有推翻摄政热振的动机],另一方面又预判中国将亡于日本,所以英印就先从法律文件的角度下手,1938年8月出版了一个伪版的1929年《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以下简称“38年伪版第14卷”)。

38年伪版第14卷中,关于“西姆拉会议”的纪事内容:1、伪增了会议上并不存在的“印藏边境”议题;2、把英藏私下秘密换文的事情,篡增为会议正式议程。

38年伪版第14卷,还增加了条约内容,包括:中方未正式签署的《西姆拉草约》、英藏私签的“通商章程”、英藏秘密换文的“印藏边境条约”、以及相关附件等。特别是,把作为秘密换文附件、有关“麦克马洪线”的内容,进行重新改编、加入大段描述文字。

为了掩盖38年伪版第14卷的出版时间,书上印的是1929年、而不是实际的1938年。

38年伪版第14卷出版后,英国政府有以下三个措施:

1、要求英国政府相关部门、英属印度政府、英国驻不丹、锡金等地官员,根据伪版内容重新统一对外口径。

2、下发38年伪版第14卷的同时,要求把之前所有的正版1929年《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收回、销毁。

3、不做报道,以免引起公众和国际注意。

由于西藏地方政府缺少对历史文件的整理归档,会谈当事人也没有做过会议记录,所以后来英印政府用这个38年伪版第14卷与西藏地方交涉,造成很多问题。

对于后世的官方、学术界、民间舆论等,38年伪版第14卷也起了极大的误导作用。

尽管英国人机关算尽,但是正版1929年《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至少有两本留了下来,分别收藏在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英国伦敦原“印度事务部”档案馆。

印度学者古普特的《被隐藏的边界:中印边界秘史》中,记录了两个版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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