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条大街禁行电动自行车

北京市交管局近日发布通告,自4月11日(下周一)起,长安街等10条主要大街将禁止非机动车(自行车除外)通行,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在这些道路上将不再具有通行权。交管部门称,将在禁限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凡违反禁限规定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车。

这10条大街是: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记者了解到,被禁行的电动自行车不仅包括因超标而无法上牌的车辆,也包括已经领取合法非机动车牌照的车辆。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的电动自行车总数已达400万辆,其中290万辆为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

从2014年8月25日起,北京市已禁止电动正三轮车在六环路以内行驶,警方也一直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认定为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并全部按照机动车模式管理和处罚。

为什么要对电动车限行?

去年7月24日早晨7点多,在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御马墩餐厅门前,醉酒骑着电动自行车的杨某进入北向南方向的公交车道内,车轮右侧与主辅路隔离带的路肩接触后,车辆倒地,杨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发现,杨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9毫克,属于严重醉酒,且当时进入公交车道,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北京交管部门表示,由于电动两轮车行驶中声音小,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超标电动两轮车,其自身质量、行驶速度已具有摩托车特征,这些车辆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特别是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突出,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危及市民的出行安全,也一向是警方执法的难点。许多交警表示,非机动车违法数量太大,执法时常常挂一漏万,而且骑车人对交警执法往往不配合,执法耗时又长,影响了疏导路口、处理事故等更重要的工作。还有交警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群体又增加了送餐大军,送餐员们对时间要求非常严格,而对交通法规几乎“完全无视”,在车流人流中随意穿梭,速度又很快。

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对电动两轮车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的交通乱象,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今年以来,“122”接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报警投诉6000余起、意见信函400余件。

电动车管理考验城市管理水平

尽管超标电动自行车存在大量问题,但北京此次的禁行通告中,对合法电动自行车一并限制,还是让一些市民不满。他们认为,如果超标车不安全、违法行驶,交管部门就应该加大对这些车的处罚力度,不应该连合法的车一起禁。还有人担心今后会不会将禁行区域扩大。

事实上,北京的这次禁行通告再次折射出电动自行车法律地位的尴尬。骑行时,它走非机动车道,警察按照非机动车来对待,不要求骑车人具有相应驾照。可一旦出了事故,它又变成机动车,按照机动车承担责任,有无驾照和牌照又成了事故定责的一项因素。

北京有一起涉及电动车的案子目前还在二审。2013年12月27日,一位女士骑电动自行车与大货车相撞不幸身亡,交警认定死者的电动二轮车属于机动车,而且无牌,还未戴安全头盔,与货车司机负同等责任。死者家属认为这个责任应该全部由厂商承担,因为厂家宣传的是电动助力车,将厂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74万元的各项损失费。

还有电动三轮车,尽管电动正三轮车已禁止在六环路内行驶,但其他的电动三轮车仍然在城市道路上常见,最多的是送快递的电动车,这些车肆意穿梭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有时还超车、逆行、闯红灯。另外,近年电动滑板车也在道路上多了起来。

各类电动车骑行方便,又是环保型交通工具,但也有速度和力量。随着电动车在城市里越来越多,对上路的电动车怎么管理,是对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考验。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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