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产商签订租房合约,支付了十多万的租金,现年68岁的江苏宿迁人聂先生成为在海南过冬的“候鸟老人”。但聂先生最近遇到了麻烦事:他们租住的公寓因违建被拆,当初交纳的10万元租金也因出租方联系不上而讨要无门。
记者了解到,与聂先生一样选择租住海南乐东县荷花园公寓的,还有来自全国十多个省份的约40个家庭。目前,这些“候鸟老人”只得抱团维权,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诱人合同
“13万租公寓50年,惬意度假养老”
聂先生选择在海南“栖息”养老,缘于2015年年底的一次海南之旅。当时他在海口住宿,看到一则媒体刊登的信息:乐东县的荷花园公寓,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租期20年仅需10万元。聂老伯心动了,第二天去了乐东县荷花生态园,看了公寓,他很满意。回到宿迁后,聂先生向亲友借了10万元,于2016年初到了位于乐东县尖峰镇长安村的荷花生态园。签订合同时,聂先生发现,合同约定的租期是50年的,租金要13万。
聂先生提供的《公寓房使用权订购合同》显示,甲方为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法人为胡某某,乙方为聂先生。甲方开发的荷花生态园区占地100多亩,实际房屋用地约占10%,所用地为“四荒地”。合同约定,一间公寓房套内面积为32.5平方米,带厨卫和基本家具,以人民币13万元转让给乙方使用50年。合同同时约定:乙方入住后,如不满意可以随时退房,房款按所住年限计算,每年2600元,所剩下年限乘以2600元。
聂先生希望按照之前媒体上登的方式,10万元租20年,但生态园的负责人没答应,让聂先生先交10万元,余下的回去筹齐后再交过来。
聂先生心里忐忑不安。在和生态园工作人员聊天时他得知,生态园的法人胡某某到处欠钱,工作人员提醒他留心些,别上当。
不久,聂先生再一次来到乐东县,他告诉胡某某,自己没借到钱,希望按照10万元租20年的来履行。对方还是不答应,双方发生了争执。聂先生要求退钱遭拒后,和生态园打起了官司。但因他本人没在海南,官司不了了之。
聂先生说:“前后在生态园公寓住了三个月左右。半个多月前,被拉进一个生态园租客的微信群,才得知生态园公寓属于违建,将面临拆除。”
老人们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并表达诉求,但生态园还是在4月1日被拆除。而荷花园的法人胡某某早已不知去向,大家支付的租金也不知道向谁讨要。
记者调查
老人们来自全国各地,有的一天未住
记者了解到,像聂先生这样在荷花园公寓的租房户在40户左右,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大多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而他们租房时间和租金各不相同。截至4月5日上午,维权老人们组建的“候鸟群”微信群内,初步统计支付的金额达到523万元。
老人们各自的合同放在一起比较,发现胡某某多次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在不同的合同上,她的女儿和公司员工都曾充当过法人。
多位老人听说自己上当受骗后,到当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胡某某涉嫌诈骗。
来自吉林的姜先生花了9万元租了一间公寓,租期40年。“也就是最近两年过冬时去住一下,前后住了六七个月这样。”姜先生说,公寓的租金这样便宜,让他有些难以相信,他当时特意看了胡某某的工商营业执照,见上面的经营范围有“住宿”一项,这才放心交钱租房。
4月1日,乐东当地对荷花园公寓进行拆除时,姜先生的父母还住在荷花园的公寓里。房子拆除后,这对老人无奈返回了吉林老家。
另一位老人告诉记者,住在荷花园的老人不买房不炒房,只是租房养老,胡某某向租房户隐瞒事实,将所占用农田变为“四荒地”,无县国土局审批,违规私建公寓骗租给老人,造成被强拆后果。
来自贵州的盛先生说,他的儿子和朋友一共7个人花了一百万元准备在胡某某的生态园买地建房养老,“胡某某当时说,一切手续齐全,如建不了房,所有的损失由她承担。”但就在2019年2月,七家人带着施工队来到荷花园刚开始施工,就被县国土资源局叫停。
当地回应
荷花园非法占用农用地,属违建
荷花园住户向记者提供的两份营业执照副本显示,成立于2012年9月11日的乐东荷花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成立于2015年8月13日的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同样的公司住所,同一个法人。后者的经营范围包括休闲度假、养老、疗养;农业观光、农家乐、采摘、垂钓、餐饮、住宿等,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
4月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乐东县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荷花园被拆是因为非法占地,属于违建。既然是违建,那么当初是怎么建起来的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生态园一位“候鸟”老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在3月7日发给乐东县人民政府的函,函件内容就是荷花园违法占地案。函件显示,“乐东荷花园违法占地案”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乐东县“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件”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较为严重,目前尚未完全查处整改到位,要求海南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和要求,严肃查处以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函的附件显示,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建设荷花生态园。经初步核查,2014年10月起,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在乐东县尖峰镇长安村违法建设海南荷花生态园(爱莲共享农庄)项目,共违法占用耕地8.82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已建成两层旅店(42间房)、餐厅、7幢木屋别墅、2间钢混别墅及景观水塘等建(构)筑物等。
律师说法
合同涉嫌欺诈,可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进认为,对于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房屋租金。在出租人拒绝返还或者无法联系到出租人的情况下,承租人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返还租金的问题。
“根据承租人的描述,出租人在宣传和签订租赁合同时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王进认为,出租方在事发后失联,如涉及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途径追究出租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置问题,王进认为,并非只有强制拆除这一种处置方式,“考虑到承租人群体(年龄)的特殊性,直接强制拆除可能造成的其他社会问题较大,相关部门应该充分考虑这些问题。”
老年人大多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王进提醒广大老人,在租房之前,要对出租方资质和出租房屋各方面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充分的了解,如条件允许的话,可向成年子女或法律专业人员咨询,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带来重大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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