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ST中捷发布公告,公开称广州农商银行陷入25亿元信托违约漩涡。随着时间的推移,*圣迪欧也披露了类似的公告,据称为这笔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虽然已公开披露的两家上市公司均表示不知道贷款担保的事,也没有收到对方任何有效的合同文件,但广州农商银行近日宣布撤回IPO申请、ST中街部分银行账户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消息,为真相蒙上了神秘的面纱。
此事悬而未决,新浪财经一则报道称,“广州农商银行也看到信托违约事件涉及捷成实际控制人”,还涉及捷成董事长许子全,并参与担保广州农商银行另一笔超过10亿元的信托贷款。
虽然这些事件看起来是两个独立的事件,但从公开信息和目前的报道中不难发现,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共同人物——新超能源现任董事长刘珂和他控制的“CICC”公司。
在新超能源上任不久,与德隆部门关系密切的董事长与公司多名中小股东发生内斗,并告上法庭,被指涉嫌退出空上市公司。事实上,在成为新超能源董事长之前,毕业于财经院校的刘珂精通各种资本运营。
2019年,媒体曾多次报道刘珂通过其控股的多家“CICC有限合伙企业”从多家银行(主要是广州农商银行)投资数十亿美元,或协助或参与新超能源、沙钢、捷成、圣四台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并购和固定收益项目。
有限合伙制企业与信托渠道的嵌套关系,会使项目参与方背后的真实利益实体和资金流向的确认变得混乱,这也是广州农商银行25亿信托违约基金暂时成为悬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日,一位知情人士向新浪财经提供了一些与刘珂及其控股公司相关的投资合同,叠加了这一时期几家公司披露的回复公告和法院诉讼信息,以及几笔可疑的资金流,或者披露了资本“经纪人”刘珂与广州农商银行信托违约的关系。
看似成功的合作
以时间为脉络,我们先梳理一下刘珂及其控制的公司是如何与前述企业形成利益关系的。
新浪财经在一份内部人士提供的投资合同中发现,2014年9月18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投资4.63亿元认购“长江财富-金钟第二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该专项计划投资长沙泽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笔资金实际上是用来参与当时斯太尔的固定收益项目的。投资合同还显示,长沙泽明为了获得资金,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即持有斯太尔定增限售股份。
虽然本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上海长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与刘珂及其控股公司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合同是由刘珂控股的长江财富与CICC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
根据投资合同,金钟2号的产品期限为18个月。但在2016年3月18日产品到期时,金钟二号并未按预期退出长沙泽明,导致背后的委托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无法收回资金。根据业内人士提供的材料,经多方协商,广州农商银行同意将金钟二号展期不超过15个月。
图1:产品延期承诺书
时间达到延长期限上限,2017年6月18日。据知情人士透露,长沙泽明仍未筹集到金钟二号退出的资金。
但2017年6月19日,新超能源全资子公司浙江本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长沙泽明出资1.7亿元。两天后,长沙泽明以斯太尔股票为质押,向浙江北泽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成功收回款项。
这里,浙江洁宝于2015年12月被新超能源以22亿元收购。据Caixin.com称,在当时的交易对手中,两家有限合伙企业的GP当时由刘珂控制。
我们不知道刘珂是否参与了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提取这笔资金。但根据之前签订的投资协议,按照金钟二号的资产管理规模,产品退出后,刘珂控股的CICC创新可能总共获得3000万左右的投资费用。
图2:金钟2号投资费用计算方法
经过一波操作,广州农商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刘珂控股的CICC创新获得大量投资费用,看起来很完美。然而,参与整个资本转移过程的其他公司却吃了不少苦头。
2018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由于所借款项5亿元尚未偿还,北泽集团将长沙泽明、浙江本宝、长江财富等公司全部给了被告,被告还以担保该笔款项为由,将德隆部门前老板唐万新也给了被告。
浙江本宝也因为拿不回给的1.7亿元起诉长沙泽明。该事件于2019年1月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新超能源收到上交所发出的询证函,要求公司说明上述资金的去向、用途和可回收性。
然而,在随后的回复中,新超能源并未提及刘珂董事长及其控制的CICC创新在交易中的角色。
其次是25亿
之所以提到金钟二号与刘珂的关系,是因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在退出金钟二号产品的当月,就开始通过郭彤信托向胡阿祥投资有限公司贷款25亿元。
国鑫信托和胡阿祥投资实际上与刘珂及其控制的“CICC”投资公司有关。
2015年11月25日,成立了名为北京中金元和风险投资中心的企业。GP成立之初是刘珂控股的CICC创新,LP是自然人宋洁。2016年2月17日,宋洁退出,方正东亚信托加入。
2017年7月24日,郭彤信托退出中金元和,刘珂和他的兄弟刘斌完全控制了中金元和,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通过郭彤信托向胡阿祥投资发放两笔贷款的时间重合。
公开信息显示,中金元和还于2016年2月24日参与了捷成股份的非公开发行,并于2017年8月为公司董事长许子全向渤海信托追加存款2.81亿元。
此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鄂民初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中提到,2016年7月,*ST思泰与郭彤信托签订信托计划,刘珂控股的北京天盛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担任该计划的投资顾问。
2020年12月中旬,新疆哈密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新朝能源在向哈密和盛源矿业有限公司注资过程中向三元公司投资3亿元,三元公司向胡阿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3亿元,胡阿祥投资于2017年7月6日向刘珂控股的CICC创新汇出2.2亿元。新超能源无法证明这笔金额存在真实的商业交易,法院认定新超能源构成抽逃注册资本行为。
一个令人费解的情况是,哈密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1月30日作出的新民初2201第2435号判决中,针对上述抽逃资金的行为,限制新超能源在七日内向公安局报案,并通过调查消除其嫌疑,但新超能源拒绝报案。
图3:忻22钟敏459号与盛源案中忻超能源撤资部分描述
图4:新220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435号判决书,法院限制新超能源向公安局报案
本次支付的特别之处在于,时间点正好是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通过郭彤信托向胡阿祥投资发放25亿贷款的时期。即胡阿祥投资收到贷款后,于2017年7月6日向刘珂控股的CICC创新汇款2.2亿元。
对此,新浪财经试图致电新超能源证券事务部了解核实,但截至发稿时,无人接通。
算上这些公司或者涉及相关信托借贷事件的公司,日子似乎很不好过:st中杰被证监会调查,股价十;*ST Sitai已经被暂停上市,存在退市风险;*ST Deao预计今年恢复上市。由此,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讨债事件给这增加了一点不确定性;最近,捷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一直忙于股权变动,以求早日偿清债务。
近年来,在资本市场去杠杆化的压力下,资本“经纪人”正在迅速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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