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报道,2019年6月21日,被解散的“港独”组织“港中直”前秘书长黄之峰、前主席林朗彦、前成员周挺涉嫌围堵香港警察总部一案。这三人上周在法庭上认罪,现已被还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黄之峰13.5个月,周挺10个月,林朗彦7个月。
周庭、林朗彦及黄之锋据此前报道,2019年6月21日,有三人涉嫌包围警察总部,被控三项罪名:“煽动他人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组织未经授权的集会”和“明知故犯地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控方指出,事发当天,黄之峰在警察总部外发挥主导作用,下达指令,带领群众喊口号。11月22日晚,黄之峰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称,他和另外两人在审查检方证据并咨询律师后,决定承认所有指控。他声称三个人被判入狱并不奇怪。
据香港《橙报》报道,周挺在听到判决后痛哭,在犯人栏痛哭。她立即提出保释申请,等待上诉被驳回;黄之峰和林朗燕没有申请。
黄之峰被囚禁了三次,这是他的“第四宫”。
据香港媒体披露的案情,2019年6月21日上午7时许,示威者聚集在金钟立法会大楼附近,有人用杂物堵塞哈科特路,造成严重交通拥堵。
到11点,400多名示威者聚集在现场,黄之峰、林浪燕、周挺等出现。黄和林用大喇叭煽动示威者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而周也参加了行动。两名警察封锁了道路,以防止示威者,所以他们在警察总部的汽车入口处设置了一道防线。大约15分钟后,当一辆警车试图进入警察总部时,被示威者包围。周等人站在车旁,反复呼吁示威者分批封锁警察总部的两个出入口。
检方称,黄之峰那天起了“带头作用”,在显眼的高处发号施令,带头喊口号。
当晚10时,已有9000人聚集在警察总部和湾仔警署外,阻止工作人员进出,数个警察部门暂停工作,导致60多个求助电话无人接听。最终事件造成7名警察和8名餐厅员工不适,要求救护车到场救治,示威者于次日凌晨3时散去。
黄之峰刚刚于2019年6月17日从监狱获释,这是事件发生的四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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