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审理了全市迄今最大的非法集资案“华融普银案”。涉案金额高达55亿,涉及3000多名投资者。
图为八名被告在法庭受审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蒋全生于2012年2月与被告人董占海先成立华融沂南公司,后于2012年9月与被告人魏伟、董占海共同成立华融普银公司,负责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被告李明自2013年9月起参与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当时被告副董事长钟芳能科公司控制华融沂南公司和华融普银公司。
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白燕、鲁治印、王声、邱俊峰分别或共同委托担任华融沂南公司市场部经理的蒋全生、魏伟、董占海、李明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京广中心的第二公司营业场所办公。以两家公司投资新发地空港口物流、山东高速公路等项目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以每年8%-15%的投资回报以现金方式偿还本息,并向社会公布,变相吸收3000多名投资者的资金。经审核,总金额超过55亿元。
公诉机关称,蒋全生、魏伟、董占海、李明为单位直接责任人员,鲁治印、白燕、王声、邱俊峰为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将在某一天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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