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女主播
中新网1月6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菜鸟周姓女主深夜与导演同处一室,该男子的内裤还挂在卫生间,被导演妻子认领。台北地方法院发现两人关系非常密切,判处周女和导演支付新台币三十万元。
法院裁定,这名黄姓女子在2009年嫁给了刘姓男子担任导演,黄姓男子怀疑黄姓男子和周有一首秘密歌曲,并在周的住处拍下了他们拥抱在一起、牵手的照片。2013年5月的深夜,他们在亲戚、朋友和警察的陪同下参观房子,发现他们在同一个房间。
刘楠辩称,他们只是同事,当时只是在讨论节目策划,否认同居或通奸。但法官传唤黄的亲友作证,称刘楠当天也为周的女儿辩护。“你就这样毁了她,你就这样得到我”;视频片段显示,刘楠的内裤确实挂在周的卫生间里。
审理此案后,法官认为,直到深夜,两人都没有回避在私人场所独处。如果只是同事,刘楠为什么要和妻子求情,保护周的女儿?除此之外,周的女儿的内裤就挂在家里,两人有过搂肩、拉手等亲密的肢体接触,使她在社交行为上更加正常。周奴毁了对方的婚姻生活,判周奴和刘楠共同赔偿黄奴新台币三十万。整个案子都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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