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有关新闻报道,香港警方国家安全部高级警司李贵华表示,国家安全部今日下午三时在元朗、屯门及沙田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至21岁。有关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及二十一条,并带走电话、电脑及文件。
此外,李贵华透露,近日,一帮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宣布成立一个鼓吹“港独”的组织。目前警方已经明确表示,暂时不公布该组织的名称。
香港警方根据《国家安全法》逮捕了3男1女
《香港国家安全法》6月30日生效后,“台独”组织“学生动力”原召集人钟翰林根据组织章程,停止了在香港的一切事务,开除了在香港的所有成员。
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所列的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海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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