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新京报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关于基层公务员的。长期以来,基层干部反映待遇低、岗位晋升的通道很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很多基层公务员干一辈子,也很难晋升到科级和处级岗位上。前一段时间我们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请问这个改革举措能否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与原有的制度相比它有什么改进?

    [尹蔚民]:

    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我们国家720多万公务员,60%分布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条件更为艰苦,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县以下机关机构规格比较低,所以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经过中央批准,去年在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验证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操作性。经过中央批准,在今年全国县以下机关都要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建立,第一,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务员的队伍建设。在县以下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他们直接面对老百姓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工作成效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党在基层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所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有利于缓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矛盾。因为在公务员管理职务序列里面,领导职务的数量是非常有限的,不能晋升领导职务,可以晋升职级。职级和待遇挂钩,这样就为基层公务员又开辟了一条职业发展的道路,拓展了职业发展的空间。

    第三,有利于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公务员目前工资制度是职务职级相结合,这次制度的设计,就凸显了职级的激励功能,使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

    这项工作目前刚刚进行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是为基层公务员办了一件好事,也是办了一件实事。我们将认真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让这项制度起到应该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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