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从7月份开始试点个人存款、取款10万元以上的登记管理
6月30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市中心支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以填补相关领域监管的不足,规范大额现金的使用,遏制使用大额现金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大额现金管理的一般要求是“保证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大额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现金实物交接的柜台业务,包括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监管规避行为制定防范措施。
河北省私人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10万元(含),公共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含)。即10万元以上的个人存取款和50万元以上的单位存取款需要预留登记,取款注明用途,存款注明来源,纳入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支持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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