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官网公布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记者注意到,《目录》包括31种家养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列入《目录》的动物按家养畜禽管理,可用于食品等商业用途。

关于高度关注的犬类是否被列入目录,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解释中表示,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偏好,犬类已经从传统家畜“专门化”为伴侣动物,在世界范围内一般不被视为畜禽,因此不应列入我国的畜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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