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生活

  杭州1月17日电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浙江省部分电厂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作出相应调整,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相应下调浙江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除农业排灌、脱粒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浙江省农业生产用电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0.1元。此次调价,预计每年将为全省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降低农业生产用电成本3亿元左右。

  同时,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用电特点,申请执行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政策,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用电成本。

点击进入“乡村振兴,电力先行”专题

1.《 浙江将降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 浙江将降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92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