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一名驾驶奔驰轿车的女司机因在禁行道路违规停车被交警拍照不满。她追了200多米,被迫变道,造成了撞车事故。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8月19日15时22分,安宁交警大队执勤中队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建宁东路“枫林小筑”宾馆附近时,发现有一辆甘A·NR××5的奔驰glc400轿车在路边停放。因建宁东路全路段为机动车禁停路段(有显著禁停标识),民警判断该车已构成交通违法,遂依法对该车辆的违停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当巡逻车行驶至建宁东路火电公司附近时,奔驰车追至巡逻警车左侧,并强行变道,用车头别停警车。巡逻民警立即刹车,但因为事发突然,依然发生了两车碰撞。事故发生后,甘A·NR××5车主曹某(女)与另一名乘坐人员下车指责民警拍照不合法并且执法不文明。民警一面答复,一面及时通知安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出警。安宁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勘查,判定甘A·NR××5驾驶员负全责。曹某同意责任认定,并缴纳了受损警车的维修费用。8月19日15时22分,安宁交警大队中队民警在建宁东路宾馆附近巡逻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甘A NR××5 × 5的奔驰glc400轿车。由于建宁东路全段为机动车禁停路段(有明显禁行标志),警方判定该车辆已构成交通违章,随后对该车辆进行拍照,并依法取得该车辆违法行为的证据。巡逻车开到建宁东路火电公司附近时,奔驰追到巡逻车左侧强行变道。不要用车头拦住警车。巡警立即刹车,但因为突发事件,两辆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甘A NR××5 × 5车主曹(女)与另一名乘客一起下车,指控警方非法拍照、执法不文明。警方在回复的同时,及时通知了安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安宁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调查,确定甘A NR××5 × 5司机负全责。曹同意责任认定,并支付了损坏警车的维修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危险、暴力手段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目前此事已上报市交警支队,警方已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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