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近日,杭州天水中队集中清理整顿辖区内共享伞。天水执法中队队长告诉钱江晚报,在户外公共区域放置共享伞,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根据《杭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的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禁止晾晒衣物和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在共享经济持续火热的背景下,清理共享伞对共享经济的发展既是好事也是坏事。从负面来看,这一事件造成了对共享经济的部分投资流失;从积极的角度来看,也提醒了一些企业,共享模式虽然好用,但必须充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与自行车共享的情况相比,我们也可以看到自行车共享的推广曾经受到一些地区的限制,原因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有人抱怨称,自行车共享的出现符合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不应受到限制。现在,自行车共享中无限制的停车给一些地区的城市交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自行车共享在褒贬不一的评论中犹豫不决。
就事情来说,杭州的共享伞已经清理干净了,表面上是因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入来说,共享伞的传播确实是“阻碍了前景”。试想一下,在推广初期,共享伞可以集中在人群较多的地方,但毕竟共享伞属于一种随处可用的产品,肯定有少数消费者会恶意随意拆解或丢弃共享伞。等全面推广使用后,自行车合租这种“大”项目才能成为城管的痛点。共享伞这种“小”物品如何不成为新型的“城市垃圾”?
“共享经济”是一个充满时代感的词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共享经济的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很多人绞尽脑汁想赶上共享经济的快车。同时,“盲目分享”的情绪也在一些企业的头脑中滋生。或许在很多人眼里,租赁服务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就可以称之为“共享”,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共享经济需要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其基本要求是符合公共利益。
缺乏公共利益导向的共享经济容易陷入盲目泛滥的深渊。共享单车、乱停共享车、浪费共享充电宝、挂共享伞,都是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表现。因此,推进共享经济,既要着眼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也要从公共利益的角度进行逆向思考。在以“分享”的名义推出任何产品之前,都要充分考虑是否会造成频繁的混乱,最终成为全面推广后不得不清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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