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发表《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的议案》。
董明珠在《建议书》中提出:
1.根据近年来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增长情况,将个人工资薪金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逐步建立按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税负公平。
董明珠在《建议书》中提到,个人工资薪金现行起征点为3500元。这几年物价上涨,3500元的收入在很多城市勉强能维持温饱。此外,考虑到通货膨胀,消费支出逐年增加,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受到抑制。
根据《建议》,个人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收入,不考虑居民供养家庭的非收入人员。
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5000元的建议
自1980年中国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实行公平税负、实行合理负担和增加财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法规、征收方式和征税起点都发生了许多调整,但仍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
第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低
目前个人工资薪金门槛3500元。这几年物价上涨,3500元的收入在很多城市勉强能维持温饱。此外,考虑到通货膨胀,消费支出逐年增加,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受到抑制。一方面,不利于扩大内需,鼓励实施家庭消费等结构调整政策;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居民幸福感的提高。
第二,税收以个人收入为基础,不考虑他们所赡养家庭的非收入人员
现行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收入,不考虑居民供养的非收入家庭成员。事实上,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现阶段的工人阶级基本上有没有收入的家庭需要赡养,年轻的工人阶级需要赡养子女,年长的工人阶级需要赡养老人。尽管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门槛是设定的
考虑了人均负担率。但由于劳动者供养的人数不同,同样收入的人家庭经济负担也不同。对更多的家庭成员和更少的雇员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公平的。
三.建议:
1.根据近年来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增长情况,将个人工资薪金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逐步建立按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税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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