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偷了老人的房子
近日,不少老年人向记者反映,他们在过去两年里遇到了一起以理财为名的“骗房”骗局。
据悉,不少社工向有房产的老人推荐“老人院”理财产品,建议老人将房屋抵押,向贷款公司借款,并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委托书”,然后配合多方低价出售老人名下的房产牟利,甚至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价值690万元的房产,导致房产一夜之间被悄然网签。
A
管理高回报的资金
引诱老年人签订合同
吴女士住在北京海淀区,和父母住在知春里的一套三居室里。
2016年10月31日,她无意中在母亲手机上看到这样一条短信:“张姐,快撤回房子的委托书,让他们卖不掉你的房子!”
据吴女士的母亲说,2014年12月,她被一个朋友介绍给了一个叫光某的男人。光某说,有一种新型的“逐户养老”理财,把房子抵押贷款,然后用贷款投资理财项目。月收益率可达10%。三个月后本息全部收回,然后用本金赎回房产证。吴女士的母亲想,房子可以继续住,就把房产证借给他做抵押,享受10%的利息返还。为什么不可以?在光某看来
经过再三劝说,吴女士的母亲同意“投资”,随后,广某又推荐了另一位“委托代理人”,邵某,只需办理交接手续,等待收取利息即可。
随后,代理人邵某和吴女士的母亲前往北京的公证处,在前后几分钟的时间内签署了所有文件。在签字过程中,邵以“快下班了”的名义拒绝让老人看文件内容,说文件都是统一格式的,已经审核过了,只要签字、按指纹就行。就这样,所有文件都签上了吴女士母亲的名字,公证人也没有向老人说明签的是什么文件,于是他们抵押了房子,借了200万。
然而,这200万只在吴女士父亲的账户里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在邵的“指导”下,200万元中的191.2万元以借款的名义当场划给了光某,其余以现金形式提取8.8万元——8万元据说是手续费,8000元是工作人员的“活动费”。直到所有的文件和合同都签完了,吴女士的母亲还不知道签合同的具体内容,更不知道房子的处分权已经委托给了光某。
B
690万元的房子
悄悄卖了1000元
之后,中间人私下与光某沟通,2016年10月,在吴女士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了价值690万元的房子。
吴女士带着母亲到房管局查询时,网上签约已经完成,过户手续刚刚需要,吴女士一家唯一的收益就是1000元。
“很多人问我是单价还是总价。我说是总价,没人信。”吴女士告诉记者。
目前,吴女士的母亲仍住在家中,但由于房子已在网上签约,贷款利息按“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每月光4万元的利息,家里无钱偿还,所以房子面临随时被转让的情况。
C
30多个家庭
陷入这样的骗局
吴女士母亲的遭遇不是个案。
很多有类似经历的老人表示,广谋向老人推广的“挨家挨户养老”理财项目,已经出现了很多面。最大的特点是
是“高产”,但这些都是假的。
目的是抵押老人的房子,获得处分权。北京志诚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吴杰表示,目前在广州已有30余名受害人立案,年龄在65岁至80岁之间。每户平均财产损失超过200万,总价值超过6000万元。
2017年2月27日,光某因涉嫌诈骗被捕。然而,由于存在具有法律意义的销售合同,很难退还已售出的房屋。
有了几份签字文件,房子就可以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听起来有点“邪乎”,但房子真的丢了。
“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借款合同》和《授权委托书》最为关键,相当于再次借款,交出房屋处置权,房屋可以出售。有了这份委托书,无论老人在场与否,受托人都可以出售房子。”吴姐说。
这种针对老年人的房产诈骗早在2009年就时有发生,“套路”的含义很明显:通过“高收益”的理财项目吸引老年人的注意力,在没钱的情况下从抵押房产中借钱,利用签订《借款合同》的机会诱使老年人签订《委托书》,然后等待卖房获利的机会。
“公证是关键,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老人签了委托书,他们真的完全明白这些文件背后的含义吗??"一个法人问。(文中陈女士和吴女士为假名)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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