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总额超过9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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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大案3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人,捣毁窝点500余个,涉案交易额9000多亿元。
据报道,2016年,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继续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银行转移非法资金专项行动,以打击地下银行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反腐败国际追缴工作服务。
目前,地下银行已成为犯罪分子洗钱和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新支付工具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地下银行的犯罪分子也利用了这些便利,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资金跨境转移越来越快,涉及金额越来越大,危害程度逐渐加深。特别是跨境交易所型地下银行案件频发,非法跨境资本流动异常活跃,涉及的交易资金金额令人震惊。地下银行的资金交易具有高度隐蔽性,其数量和资金吞吐量难以准确统计,从而使大量不明跨境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也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此外,地下银行正日益成为经济犯罪、电信欺诈、走私,
贩毒和网上赌博等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渠道促进了和谐
催生了其他上游犯罪活动。
2016年,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在全国组织了三次集中破案行动,集中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一波打击势头。地方公安机关在破获地下钱庄案件的同时,也在深挖扩线、扩大查办,有效打击了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骗取政府奖励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极大地震慑了地下钱庄和利用地下钱庄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鉴于地下银行犯罪活动仍较为活跃,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公安部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继续保持打击地下银行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
公安机关提醒群众,通过地下银行转移资金是违法的,不仅可能面临资金诈骗等损失风险,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跨境汇款、兑换和其他商业活动必须通过合法和正规的金融渠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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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地下钱庄”
主要分为三类
据新华社报道,近年来,“地下钱庄”的犯罪触角已经从福建、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省份延伸到新疆、青海、辽宁、黑龙江等中国大部分省市。犯罪领域涉及金融证券、外贸出口、房地产建设等各个行业,已成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正常运行的“隐形毒瘤”。
26日,记者就地下钱庄的类型、业务模式以及如何打击等问题采访了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反洗钱司司长舒建平,揭开了“地下钱庄”的秘密。
舒建平表示,目前国内地下钱庄主要分为跨境兑换、非法外汇交易和支付结算三种类型。
一、跨境汇兑型地下银行:犯罪分子与境外人员串通,协助他人跨境汇款、转账。这类地下钱庄交易量大,操作更专业,难以发现和打击。
这种地下钱庄出现的比较早,也叫“敲门砖”地下钱庄,就是资金在国内外单向流通,没有实体流动,所以“两地平衡”通常是以对账的形式实现的。
二、非法买卖外汇地下钱庄:不法分子在国内外外汇黑市低买高卖,赚取汇率差价。这类银行俗称“兑换牛”,规模相对较小,现金交易较多。
三、支付结算型地下银行:犯罪分子设立空空壳公司,协助他人非法将公司账户转入私人账户,套取现金进行非法支付结算。这种犯罪手法隐蔽、快捷、交易量大,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套现的需要。
“地下钱庄最大的动机来自于对灰色资金和犯罪资金的需求。”舒建平说,很多犯罪资金都是通过地下银行转移的。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腐败资金也通过地下银行转移到海外,成为“洗钱工具”;此外,还为其他上游犯罪,如骗税、政府出口奖励、外汇诈骗、逃汇等提供条件,成为共犯。
舒建平说,地下钱庄危害很大:一是地下钱庄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第二,地下银行鼓励和滋生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贩毒、电信诈骗、腐败等犯罪活动。
“手续费收取低,汇款时间快,汇款金额不封顶。另外,不会问资金来源。”舒建平认为,与银行等法律机构相比,地下钱庄多少有些诱惑力,尤其是对于资金来源有问题的人来说。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战术也在不断变化和更新,操作方式也越来越隐蔽。
舒建平表示,公安机关对地下钱庄采取了特殊和常规的平行打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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