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股票简称:光大银行公告号: 2017-042
可转换债券代码:113011可转换债券简称:光大可转换债券
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a股分红的实施,
光大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调整即时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光大可转换债券」)尚未进入转换期。2017年6月28日,本行将发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a股普通股分红的公告》,同时发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的公告》。本行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光大可转换债券的现行转换价格将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本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www.sse.com.cn、www.hkexnews.hk、《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港交所、www.cebbank.com网站发布。
特此宣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股票代码:601818股票简称:光大银行公告号:Pro 2017-041
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述交易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的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信用关联交易累计余额为人民币9.08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即将发生的两笔信用关联交易将超过本行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这些信贷的定价基于市场原则,信贷条件并不优于我行的其他信贷业务。这些关联交易是我行正常的信贷业务,对我行正常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公告日,过去12个月我行与光大集团子公司的信贷关联交易累计余额为人民币9.08亿元(不含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即将发生的两笔信贷关联交易将超过我行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披露。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29.16%的普通股,是本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我行关联法人,我行与这些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公告日,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29.16%的普通股,成为本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12日。企业性质为股份公司(未上市),注册地为北京,法定代表人为唐双宁,注册资本600亿元。经营范围是:金融业的投资与管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非金融行业投资与管理。截至2016年底,光大集团实现总资产43622.11亿元,合并营业收入1313.35亿元,合并利润541.89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光大集团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与本行的信贷关联交易的子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详情如下:
1.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瓯”)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温州市海运路17号205室。法定代表人宋金平,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业务范围是参与浙江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移(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和有效资质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合并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和服务。截至2016年底,总资产1135961814.64元,净资产1026753418.92元,营业收入28805336.68元,净利润26753418.92元。
2.光大实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资本”)成立于2015年7月。企业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前海,法定代表人为朱慧敏,注册资本为2亿元。业务范围是:委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委托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16年底,总资产13.7783亿元,净资产1.8867亿元,营业收入845万元,净利润-924万元。
3.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ALC”)于2012年12月21日成立。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法定代表人为陈爽,注册资本为66,990,064港元。其经营范围是飞机租赁业务。截至2016年底,总资产309亿港元,净资产30.4亿港元,营业收入15.8亿港元,净利润6.4亿港元。
4.CALC第三债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ALC债券”)成立于2017年2月,是CALC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其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为刘婉婷,无实际经营。
5.CALC PDP 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ALC PDP”)成立于2017年5月15日,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为刘婉婷。这是一家新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由CALC全资拥有,目前没有实际业务运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交易标的
关联方交易的名称和类别是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援助。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原则为基础,授信条件不优于我行其他授信业务;本行向光大集团附属公司授予的信贷基于一般商业条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与光大集团子公司累计或即将发生的信用关联交易(已披露关联交易除外)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关联交易的单笔授信额度不超过授信时本行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单独披露。本行经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按照对客户授信的一般商业条款,与相关法人签订具体协议。
动词 (verb的缩写)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及其对我行的影响
作为上市商业银行,上述关联交易是我行正常的信贷业务,对我行正常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不及物动词关联交易中要执行的审查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的单笔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授信时本行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经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无需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批准,也无需相关部门批准,即可实施。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这些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附加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宣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截至2017年6月21日,我们已就过去12个月内与中国光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各子公司发生或将发生的5笔信用关联交易(已披露关联交易除外)出具独立意见
1.本行对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的授信是本行日常业务操作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本行和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行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2.关联交易已经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内部审批程序已依法履行。
独立董事:
乔·谢志民·霍蓉·艾灵徐洪才·冯仑·王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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