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符号
我相信你不是陌生人
最近,
随着电视剧《一切都好》的流行
苏大强性格的表情包也火了
朋友圈、微信官方账号、微博、APP等。
苏大强真人版或者漫画版的表情包和图片随处可见
它还伴随着各种有趣或恶搞的词语
然后
随意使用表情符号会构成侵权吗?
在本期《阿普说》中,我邀请了颜屋做律师
为我们解释这个案例
表情符号可以免费使用吗?
会构成侵权吗?
只有合理合法使用表情包才不构成侵权,否则很可能构成以下侵权情形。
第一,最直接可能的侵犯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权。
该法明确了侵犯肖像权的两个要件,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为营利。也就是说,如果现实生活表情包的制作和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用于牟利,肯定构成侵犯肖像权。比如,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的很多文章都配备了具有明显可识别性的现实生活表情符号或漫画表情符号,以增加内容的感染力。如果微信官方账号通过文章的广告盈利,属于营利行为,构成侵权。如果只是微信上和朋友聊天用的,或者是朋友制作的,非盈利性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有没有可能侵犯其他权利?
另外,可能会侵犯版权。有的表情包直接把影视作品或综艺节目中的片段或图片截图,搭配文字。根据中国《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复制、发行和放映。因此,未经授权使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片段、截图制作表情包,将同时构成对制作人和演员的侵权。
除非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是合理的,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需要制作报酬。
不是真人
漫画或绘画形式的表达包
不构成侵权吗?
也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有的甚至侵犯名誉权。
即使把真实的图像改成绘画或漫画,公众也能清楚地识别出这个漫画人物是谁,具有明显可识别性的漫画仍然可以构成侵犯肖像权。有的表情包甚至被恶搞、诋毁,这样的表情包很有可能侵犯了人像的名誉权。在司法实践中,赵本山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已被实际案例所证实。
Apu提醒
表情包并非免费使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得到合理合法使用之前,不构成侵权。所以人们在使用表情包进行娱乐的时候,也需要谨慎对待,防止侵权的后果。好了,这期《阿普的论证》到此结束。下一期我会继续为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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