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2月23日电记者23日晚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参与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的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拘留措施,3名干部被提前撤职。湖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和湖南省公安厅成立的工作组仍在调查爆炸事故,以及隐瞒或谎报行为。
据了解,湖南省政府发现,在浏阳“12·4”烟花厂爆炸事故升级过程中,伤亡人数为7死13伤,另有6人失踪。得知这一情况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湖南省纪委、湖南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彻查伤亡人数、事故原因、隐瞒和谎报事故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和问责,将责任人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据湖南省有关部门调查,12月4日7时32分,浏阳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造成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4人轻伤。
据了解,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浏阳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超许可范围、超限额、超剂量、改变车间用途、未落实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未及时查明制止企业违法生产行为而非法组织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转移并隐藏了受害者遗体,并与浏阳市城潭江镇相关公职人员一起虚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据湖南省有关部门调查,此次事故是由违法生产造成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已开始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湖南公安机关对涉案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刑事调查,并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未报告、谎报安全事故罪对陈发学、杨元郎等10名涉案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湖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会同公安机关对浏阳市城潭江镇党委书记刘发宇、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一勇、城潭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城潭江镇联合厂干部袁泽宇涉嫌玩忽职守、谎报安全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长沙市委提前免去了浏阳市副市长、浏阳市副市长沈、浏阳市副市长曲相水的职务。
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反思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快事故调查进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涉嫌谎报、瞒报事故的有关人员,认真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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