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子生”捅了老师一刀,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元江这起悲剧被判刑:一名16岁的学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12月11日,老师试图联系家长时,被老师看好的“尖子生”被学生当面一刀,送医院后死亡。一年多前,益阳市沅江市第三中学发生的这起悲剧,震惊了很多人。事发后,罗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该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罗墨洁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6岁的“尖子生”用刀刺伤了老师
2017年11月,16岁的罗某某在沅江市第三中学,成绩很好。他多次是班里第一,班主任鲍某对他很看好。
据多家媒体报道,事发前,罗某某的成绩有所波动。事发当天,原学校放假几个小时,允许学生进行校外活动,但鲍某却留下全班看了一段励志视频,要求大家写一篇500字的观察后,引起了罗墨洁等几名学生的不满。事发前,待在楼道里的罗某某被鲍某某叫到办公室。罗某某走进办公室之前,把教室窗台上的水果刀放进口袋。
包某让罗某姐给他爸妈打电话,罗某姐先报了他爸的号码,包某不接他的电话。他在拨打母亲的电话时,罗某姐掏出一把刀,捅向鲍某...鲍某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第二天,罗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沅江公安局刑事拘留。
他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据益阳法院网报道,由于该案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由3名岗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于今年6月29日举行了不公开审理。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墨杰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参加了诉讼。
12月7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罗墨杰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罗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于2017年11月12日16时许认定沅江三中高中生罗墨洁对班主任鲍某的批评教育不满,害怕被父母知道其在校表现。鲍某在准备给母亲打电话时,用匕首捅了鲍某几十刀,导致右侧颈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墨杰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罗某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上述判决是依法作出的。■三相都市报记者严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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