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近日,成都爱群在西双版纳发布“生态杀手”鳄龟,引发网友热议。释放者杨意识到自己释放的是外来物种鳄龟,积极配合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警方进行地毯式搜索。然而,经过近20天的搜寻,森林警察和杨不可能再找到那只鳄龟。这是怎么回事?
游客们害怕“大乌龟”会被杀死、吃掉、购买和释放
事情必须从4月2日开始。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表示,在网上游客公布西双版纳鳄龟后,警方对网友在微博上举报的内容进行了调查。据调查,3月29日,成都游客王某在景洪至勐腊的公路上看到有人贩卖“乌龟”,并与朋友一起为“乌龟”买单,生怕被人收买而被杀害。
3月30日,王等人带着“乌龟”来到勐腊农业专业合作社旅行社,受委托安排参观项目。在合作社杨的安排下,王等人经历了许多当地的露营、野餐、攀岩等项目。当天17时许,王等人发现"乌龟"已经一天没吃东西,奄奄一息,于是找到合作社的杨询问如何处理"乌龟"。
随后,在杨、王等人的带领下,前往勐腊镇南坪河、勐源村委会放人。在通过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桩时,参与放生的人还与“乌龟”合影。
地毯式搜索了近20天,鳄龟最初被吃掉了
4月2日,据网友举报内容,森林警方通过走访调查找到了杨。这时,杨得知自己放生了一种外来物种——鳄龟,并被怀疑违法。为了防止放生的鳄龟攻击当地物种,杨组织亲朋好友与森林公安局民警一起对南坪河及周边村庄和河流进行了搜查。但是找了将近20天,还是没有结果。
4月22日,森林警察和杨得到消息,两个橡胶厂的工人抓了一只乌龟并把它煮熟了。经调查发现,3月31日,张、杨在南淝河下游发现一只“乌龟”。他们联合把乌龟抓起来带回家煮,只留下龟壳在家。
警方提取了留下的龟壳,并与杨提供的照片进行了比较,确认煮熟的乌龟是杨等人释放的鳄龟。这说明杨、王等人放了20个小时的鳄龟,被张等人抓住了。
释放者被罚款。鳄龟是一种肉龟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初步鉴定,杨等人是作为外来物种被放生的,放生地点的所有权不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于杨等人在得知鳄龟被放生后,积极配合森林警方调查并组织人员打捞,故处罚较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西双版纳森林警察勐腊派出所将对杨等人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解释说,鳄龟是肉龟的一种,市场价一般在20元一斤以上。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信息办主任常宗波提醒说,很多小贩把鳄龟当成“千年老龟”高价出售。森林公安局处理了市民被骗高价买龟的案件,并驱逐了等待作弊机会的人。如果有人发现有人卖这种鳄龟,可以打110举报。
因为鳄龟食性杂,食量大,天性凶猛,放出来后会破坏当地原有的生态环境。警方提醒公众不要随意释放这种外来物种。
1.《鳄鱼龟价格 游客西双版纳放生的拟鳄龟被吃了 放生者被罚款2000元》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鳄鱼龟价格 游客西双版纳放生的拟鳄龟被吃了 放生者被罚款2000元》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371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