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6月26日电毒贩徐某某被捕,持刀刺死三名警察。该男子经营一家化工厂,非法制造并销售49.903吨毒品原料α-溴苯丙酮,因累犯快递毒品近400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公布了一批典型毒品犯罪案件,其中许某某于6月22日被判处死刑,执行死刑。
就在新闻稿发布前四天,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毒贩徐某某在山东青岛被执行死刑。出生于1975年的徐某某因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7个月。2014年10月,许携带毒品驾车前往莱西市父母所在社区时,被在此等候的民警抓获。徐逃到一家超市,持刀被捕。他刺伤了三名警察,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和一人轻伤,后来被警察逮捕。现场警方查获3包白色晶体,共计6002g,甲基苯丙胺含量60%。
法院认为,徐犯有大量贩卖、运输毒品罪,拒不持刀逮捕,造成严重后果。情况特别糟糕,社会极其有害。他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收了他所有的个人财产。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批准执行。
山东省是化工大省,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毒品犯罪案件表明,大量用于合成毒品的化学原料流入其他地方,犯罪分子制造毒品。李某某在济南市、沾化县、博兴县经营三家化工厂,主要投资、生产、销售α-溴苯丙酮等化工原料。2014年5月,国家对溴苯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了管制,并严惩了此类化学品的非法生产和贩运。此后,李某某与其化工厂员工孙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刘某某、范某某等一起。,无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记录生产α-溴苯丙酮,通过物流公司销售,总量49.903吨。
法院认为,李某某等人非法制造、销售α-溴苯丙酮这一制毒原料,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最终,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被告人孙某某、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8月,尹某某出资1万元,冯某某通过网络从广东省东莞市购买冰毒75.3克,以夹带猫粮的方式邮寄给冯某某。同年8月30日,冯某某在临沂市兰山区接快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尹某某当天被逮捕并绳之以法。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冯某某、尹某某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
巧合的是,2012年12月从广州购买药品后,陈某将药品通过快递送到青岛,然后通过运输工具返回青岛。第二天公安人员查获快递包裹,从中获得8包白色晶体,共重397克,经检验甲基苯丙胺含量为48%。警方在青岛崂山区逮捕陈某后。法院认为,在陈某通过快递运输毒品构成运输毒品罪。陈某因隐瞒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不到五年就成了累犯。最后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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