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分局红网8月8日电政企分开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召开政企分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长沙县政企分开,加快行政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
去年,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推进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通过经营方式办企业,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与下属企业脱钩。因此,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县有关部门直接相互配合,全面推进政企分开。
县政府决定,对于三家委托监管企业,主管部门将于2017年8月底前与县国资中心签订国有股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7年11月前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实施委托监管。对已依法退出的两个单位,要求在2017年11月前完成职工安置,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处置资产和债务,以注销方式退出市场。企业退出后,剩余国有资产由原投资单位作为行政资产收回。对于文化国企,县委宣传部主要推动政企分开。
“通过政府、资本和政府的分离实施一体化和重组,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举措,也是理顺体制机制、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该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企业分类监管、重组整合,可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保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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