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进行一审,作者起诉网易侵权
互联网法院给司法创新带来了什么
专业审判破解网络诉讼瓶颈
勇站前沿的新篇章:杭州互联网法院诞生
新华社杭州8月18日电(记者陈东升)8月18日上午9时40分,吴学兰周斌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网络有限公司侵犯在互联网上传播作品信息的权利。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后第一次开庭审理案件。
据了解,原告吴,笔名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代表作品《后妃入宫》。2017年3月,原告发现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网易网络有限公司通过在其网站网易云阅读上收费,向公众非法提供其宫内作品后妃的在线阅读服务。
原告代理人认为,两被告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使用、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责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作品,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支付合理费用人民币15万元,用于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代理人表示,网易云阅读的在线阅读是经过授权的。此前原告将宫中后妃授权给蓝狮公司,蓝狮公司再委托给网易。后来原告与蓝狮公司终止授权,网易并不知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建议将蓝狮公司作为第三人提起诉讼。
借助远程视频试听,试听画面清晰,语音连贯。整个庭审持续了20分钟左右,原被告同意调解。最后,原被告在电脑屏幕上点击“确认”,确认庭审笔录。
1.《甄嬛传作者 《甄嬛传》作者起诉网易侵权案开庭审理》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甄嬛传作者 《甄嬛传》作者起诉网易侵权案开庭审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443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