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妹妹出国旅游 相似度95%也被识破
姐姐顶替妹妹出国旅游被当场识破
妹妹交了钱跟团去菲律宾旅游,却因为有事无法出行,为了不浪费2000多元团费,姐姐自作聪明想冒名顶替,来个免费出国游,但还没上飞机,就被边检警官识破。不仅免费出国游泡汤了, 还被作出行政处罚。6月5日,这一幕“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剧情就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边检查验区域上演。
6月5日15时,李某随出境旅游团来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边检查验区域,向边检警官提交护照,办理出境手续。边检警官汪振接证后,对其进行人证对照、证件认定,发现李某相貌与证件照片相似,但有个别地方有差别。在汪警官对其询问过程中,该旅客语无伦次,神色慌张,而后自称头晕脑胀胸口闷,不想出境了要回家。汪警官认为李某有冒用他人证件嫌疑,遂移交办案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经过调查询问和人像信息比对,李某姐妹人像相似度高达95%。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李某不得不承认冒用其妹妹护照非法出境的违法事实。原来,李某妹妹已支付前往菲律宾团费2000余元,因事无法出行。李某考虑到和妹妹只相差4岁,且长相、发型几乎一模一样,于是自作聪明地想出冒用证件的“妙招”,想碰碰运气顶替出境,来一次免费的出国游,且随团领队吴某在明知其持用他人证件的情况下,仍怂恿其到边检去“试一下”,才上演了这出冒用证件出境的闹剧,边检机关已依法对李某和吴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重庆边检提醒出入境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条款,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顶替妹妹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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