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兴安盟12月13日电(记者严爱勇通讯员迎海海军文芬)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巡逻支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巡逻大队结合警务工作“一站式”模式,成功破获一起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
11月16日16时许,乌鲁木齐市居民郎某南、王墨波来到兴安盟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交通违章处理中心,为一辆车处理交通违章。细心的业务民警发现他们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有伪造嫌疑,以需要进一步审核为由稳定下来,然后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交通巡逻支队领导汇报情况。接到指示后,他们立即组织警察控制了这两个人。经现场询问,得知本案中仍存在倒卖驾驶证成绩的违法行为,遂效仿,在巡逻支队车辆管理处门前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某逮捕,随后加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巡逻大队进一步审理。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巡逻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调查。经调查,郎某男、江某强是倒卖驾照成绩的组织者。他们找到了王默博,就驾照打分达成口头协议。但在办理业务时,被交巡警支队交通违章处理中心民警抓获。经过对郎和姜的进一步询问,警方了解到他们使用的伪造驾驶证是从乌鲁木齐一家打字复印机构购买的,该机构目前仍在正常运作。第二天,联合城两级交通巡警联合突击搜查了乌鲁木齐翔园小区附近的疑似文案机构。经过搜查,在文案店发现了一台激光制章机,大量伪造的印章包括交通管制和保险业务专用章,30多张伪造的临时机动车号牌,20多份保险手稿,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空页和空年检贴。巡警当场询问店主张某某后,张某某无法解释上述物品的合法来源。巡逻民警随后将上述物品全部收集带回,并传唤张某某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经初步调查,张某某承认上述物品全部用于伪造机动车相关证件。2014年张某某在“帮”朋友的过程中伪造驾照后,失控,四年来多次伪造驾照、行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
张某某行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已被刑事拘留的;郎木楠、姜木强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王默波因初犯和情节轻微被巡警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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