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学会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医学会患者和恢复期转诊的患者持大医院开具的非基地药处方回到基层,但因为基层没有药,只能去大医院。目前,这种情况将会改变。从11月1日起,山东省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取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非必需药品品种的限制,这可能会促进患者到基层就医。
由于基层药品品种有限,很多从大医院转诊回基层的患者,往往面临着无药可用的尴尬局面。“很多病人也向我们抱怨,但医生别无选择。”济南市包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茂森表示,许多患者不得不返回大医院服药,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双向转诊”,从而更容易转到下一家医院。
日前,山东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明确表示,为确保上下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取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品种的限制。在基本药物综合供应的基础上,各地可以选择统一市县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会、医学会的采购目录。
同时,《通知》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额占药品采购总额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原水平以上。从去年8月1日起,我省将基层医疗机构购买的非必需药品占该机构药品采购总量的比例提高到30%。对于满足基层患者的用药需求,促进双向转诊与分级诊疗体系的药物衔接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通知,各级公共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选择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下级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品品种、剂型和规格,实现上下联动,按照分级诊疗指南,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需求。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基本药物的使用,确保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
11月1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卫健委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了调整,在省级平台发布的新目录中的药品已明确标注“国家基本药物”属性。对于未纳入新目录的原“山东省补充药品”,不再保留“基本药物”属性。
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个品种中,省级平台调整后,标注“国家基本药物”属性的特定产品有9441个,其中调入2768个,调出23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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