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挂被判无罪 张玉玺:相信法律会带来公正
“疑罪从挂”22年张玉玺被判无罪
1月29日下午,被宣判无罪后,张玉玺和辩护律师郑晓静、徐昕在夏邑县法院门口合影。受访者供图
河南张玉玺故意伤害案一审重审昨天上午在河南省夏邑县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从张玉玺辩护律师郑晓静处获悉,庭审于昨天上午9时正式开始,经历了宣读公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下午1时左右结束。在经历了一个半小时的合议庭评议后,夏邑县法院当庭宣判张玉玺无罪,张玉玺终于摆脱了18年的“嫌疑人”身份。
1月29日晚,夏邑县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该案被长期搁置,作为审判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处理相关责任人。
27年前邻里纠纷被判故意伤害
1992年7月3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庄村村民张玉玺与张公社在麦场边发生口角厮打,随后引发家族成员参与群架,张公社用铁叉扎了张玉玺左大腿,张玉玺堂弟张叶看到后用木棍敲向张公社头部。张玉玺说,距离他们二三十米处,其堂弟张胜利将张公社父亲张超明打昏在地,随后,张超明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天下午1点多,张玉玺被传唤到派出所。张玉玺称,在审讯中他遭遇刑讯逼供,当时招认打了张超明。
1997年5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玉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他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997年10月18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被告人张玉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夏邑县人民法院重审。
真凶归案原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在张玉玺案发回重审前6天,即1997年10月12日,张胜利和张叶在浙江海宁被公安机关抓获。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对张胜利、张叶故意伤害案一并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胜利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叶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在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公社之父张超明的头部、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打伤后,开支医药费3800元。”判决书显示,张超明妻子亦称是张胜利用木棍打了张超明的头部。
2001年9月11日,夏邑县公安局对张玉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张玉玺表示,他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只是看守所给了一份释放证明,上面写着“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之后近二十年里,张玉玺和妻子到海南打工,供养孩子上学。2015年,他回到郑州,陆续找了几位律师帮自己伸冤,都没有结果。
疑罪从挂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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