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从盐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原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吴礼鑫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礼鑫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据调查,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吴礼鑫利用担任盐城市规划局亭湖分局局长、盐城市规划局总规划师、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等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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